通讯员 丛群
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由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支持受损消费者提起诉讼的案件,18位老年消费者与游泳健身馆之间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2023年,18位老年消费者在长春市南关区某游泳健身馆办理了游泳卡,其中年龄最大的79岁,其余多为六七十岁。2024年,当他们再次前往游泳馆时,却发现原公司已将游泳馆转让给其他公司。新公司拒绝为这批消费者提供服务,而原公司也拒绝退款。18位原告总计损失金额9719元,单人损失金额从60元到1000余元不等。多次协商无果后,18位消费者选举其中两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在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的支持下向南关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两位原告代理人和被告进行沟通。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安抚原告情绪,同时向被告释法明理,强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通过细致的沟通,双方达成了初步一致意见。
本案中,原告、被告双方均无法到达现场开庭。面对这一情况,法官决定采取网络开庭的方式进行调解。庭审过程中,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及辩论,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确认签字,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在法官调解下积极将第一笔款项3000元及案件受理费25元转账给原告代理人,剩余款项6719元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将在两个月后支付给原告。这起由预付式消费引起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南关法院的司法智慧和担当。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