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排个序吧,这三部小说,按水平从高到低应该是:
《秦吏》高于《覆汉》高于《晚明》
先从《秦吏》说起
《秦吏》的作者七月新番的史学功底在所有穿越文中是数一数二的,
小说中出现的古代民俗、器物、官制、礼仪都有历史考据作为依托,
虽然是穿越文,但本身的严谨程度几乎可以当历史教科书使用。
《秦吏》的另一个高妙之处就是对历史典故的熟练应用,
古人交谈的时候喜欢用典故,作者七月新番按安排情节对话的时候,
模仿古人引经据典使用前秦典故,真是惟妙惟肖,
就连故事里的人物,行为出身的方式也很有古人的感觉,
故事里有这么一个情节:
有个叫叔孙通的儒生想要投靠男主黑夫,
但这叔孙通此前和黑夫之前有些嫌隙,
而且叔孙通知道,黑夫这人非常务实,不待见那些以口舌坏国事的儒生,
于是叔孙通就想了个办法,他抱着一个破陶器去找黑夫,说要献宝,
黑夫见那陶罐又破又烂,问这是什么宝物,
叔孙通说这是“瑚琏”,并用了子贡问孔子的典故,来解释什么是瑚琏,
瑚琏就是一种美玉雕琢的玉壶,是非常尊贵的国之礼器,也用来比喻国之栋梁,
黑夫冷笑,讽刺叔孙通说,你也配自比瑚琏?
叔孙通说,自贡是玉制的瑚琏,我是陶制的瑚琏,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我这陶制的瑚琏也有很多玉制的瑚琏比不了的地方,
我这陶制的瑚琏什么都能装,装酒也可,装水也可,
就算是要将他做溺壶(尿盆),此器也能甘之若饴,
后来黑夫果然就将其收为下属。
你看看,一句“我可以给你干脏活当黑手套”就能说明白的事,
非要用个破陶罐来绕弯子,又是说孔子,又是说自贡,
古人说话拐弯抹角言必称典故的感觉,是不是挠的一下就上来了?
而这样用类似用典故的方式,在《秦吏》中几乎处处皆是,可以说是信手拈来。
在从剧情的发展角度来看,秦吏的主人公的崛起之路也比较务实,
先秦时期的阶级隔离可要比后世严格的多,
黑夫的发展,既不依靠金手指泛滥,也不依赖于运气爆棚,
走的是精心布局、草蛇灰线,阴谋阳谋并用,积小胜而成大势的发展路线,
男主的三观和智商基本都稳定在线,基本没有毒点,
结尾也收的比较稳妥,基本回收了绝大部分的伏笔,有始有终,堪称上乘之作。
再说说《覆汉》
《覆汉》的作者榴弹怕水,此前还有一部《绍宋》
两部的水平都很不错,在穿越文中也是水平非常高的。
榴弹怕水的历史功底比《秦吏》差一些,但也还不错,
尤其是对相关历史文献,是下了很大功夫的,
《覆汉》最大的特点就是文中穿插着大量作者自己模仿古人写的史书,
《旧燕书》《新燕书》《汉末英雄传》这些仿写古书从一个侧面丰富了故事,
同时也勾画了一个更加有血有肉的平行世界,
故事的正文虽然没有写男主的后人的故事,
但是一个继承了汉家王朝并传承了二十六代皇帝的大燕帝国已经出现在了读者脑中,
《旧燕书》《新燕书》的写法很明显是老源于《旧唐书》《新唐书》的启发
按照书中语气,《旧燕书》是写自燕帝国末期的燕朝人,对高祖皇帝的男主各种夸赞,
而《新燕书》很明显是出自那个燕朝之后的另一个帝国,对男主就各种阴阳怪气,
以此来说明后来的帝国取代燕朝的正当性,真是好一个“春秋笔法”啊。
另外作者在书中也仿写了很多古代行文,
如战争檄文、官方文书、民间地契房契、官司判文、文人书信等等。
这些都非常考验一个人的史学功底的,能做到这个水平的穿越文作者屈指可数。
除了这些优点,《覆汉》的缺点也很明显,尤其是在人物塑造上。
男主的设定是穿二代,他的母亲才是穿越者,
故事前期的矛盾之一就是男主公孙珣和他母亲公孙大娘之间的路线之争。
公孙大娘作为一个穿越者,熟知三国历史,但始终坚持“埋头鸵鸟”路线,
即“不求闻达于诸侯,只求苟且性命于乱世”
她在家发展商业,积累大量财富的同时,又不允许儿子参与天下争霸,
这简直就是在故意给人物降智,
作为穿越者,她难道不知道“邻居屯枪我屯粮,我家就是邻居粮仓”的道理?
她难道不知道“乱世争雄是你死我活的死局,所有偏安势力都没有好下场”?
而男主公孙珣就更离谱,为了破坏公孙大娘的偏安路线,
公开向朝廷展现自己的战略野心和造反实力,
从而借助朝廷对自己的堤防,把自己调离到远离家乡的地方从头发展势力。
这对母子一个左倾冒险,一个右倾保守,简直就是为了制造矛盾而制造矛盾。
另外对孙曹刘的描写更是扯淡,
从故事中的孙曹刘干的事情看,这三人就是三个没有道德底线的卑鄙小人,
但作者又借男主的嘴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赞扬这三人是真英雄。
尤其是小说中的刘备,从小穷困落魄,一直受男主精心照顾,
这刘备嘴上一口一个好大哥,说一定要好好报答男主,绝不以大哥为敌,
但后来一离开男主视线,就全身心的投入到攻击男主的事业中去了,
凡是攻伐男主的势力,刘备是抛家舍业全力支持,
凡是能给男主使绊子的地方,刘备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去做,
男主打土豪分田地保护战争难民的时候,
刘备组织土豪劣绅这些所有旧势力成立返乡团攻打男主,
宁要天下寸草不生,也要和男主对抗到底,
而干所有这些事情的时候,嘴上却还在说男主是他的好大哥,
看过这么多小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但作者又借男主来赞叹他是真英雄好兄弟,就真的很恶心人。
除了这些人物方面的问题,
作者榴弹怕水还有很明显的“大会战情节”,
即他喜欢阶段性的搞一个大会战,通过一场多方势力你死我活的大决战,
来制作一个阶段性的高潮,
这从《绍宋》就一直是这个调调。
这本来是个很好故事模式,金庸就很擅长这种模式,
比如《倚天屠龙记》就有好几场这样的戏,
六大派围攻光明顶,赵敏围攻上武当山,火烧万安寺,屠狮大会等等
这些都是很多人物的线索矛盾层层积累到极限,
然后所有人所有事汇集到一个点上集中爆发,
这样的喜剧冲突让人非常过瘾。
但这种戏剧手法学起来很难,不是高手根本驾驭不了,
非要硬着头皮用这个法子,很容易东施效颦,
双方大军本来没有展开决战的动机,
但作者非要把人拉到一起开战,
就像拿着一个棍子,挑拨笼子里的两只斗鸡,刺激它们互相打斗,
即便两只斗鸡都很卖力,整场戏也都落了下成了,
因为这场打戏一开始,作者就让双方故意降智了。
综合来看,《覆汉》是整体优秀,功底扎实,但在人物塑造上有所不足,
人物的性格、动机、行为并不统一,撕裂感很强,但仍属于中上之作。
最后说说《晚明》
《晚明》整体上比起《秦吏》和《覆汉》虽然差了一下,
但在明穿这个领域,也算是比较好的。
尤其是在群雄戏这部分,各阵营各类型的角色都有戏份,
当然这也不算是什么绝活,
同样明穿的《明天下》里也有很不错的群像戏,
堪称穿越文早期范本级作品的《宰执天下》,更是群像戏的优秀作品,
和其他穿越文比较不同的地方在于,《晚明》是比较少见的双穿,
从开始这个设定,我猜想作者柯山梦是比较有野心的,
陈新和刘民有两个穿越者,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观,
如果把这个戏剧矛盾写好了,是个很出彩的地方。
但随着剧情的展开,故事离这个方向越来越远,
刘民有表现出的迂腐、矫情、目光短浅、缺乏行动力等短板,
让这个故事失去了双雄戏的可能,成了陈新一家独大。
最后刘明友这个角色就变的很多余了,重要性甚至不如明朝原住民角色,
其实把这个角色的戏份拆分一下,分到几个其他角色上,其实对整个故事更有帮助。
作者南柯梦的史学功底比起七月新番和榴弹怕水确实差了很大一截,
具体体现在对明朝场景的描述,不仅很少,而且缺乏代入感。
反观七月新番在小说很喜欢细节化描述场景,
人物穿什么衣服,带什么帽子,坐什么车,住什么房,吃什么饭,
说什么话,行什么礼,事无巨细,说的都很明了,
通过这些描述,一个充满秦汉古风的场景就栩栩如生的出现在脑海里了。
反观《晚明》,在这方面就差了很多,
比如男主到天津的时候,对这个剧情里出现的第一个明朝大城市的风土人情一笔带过,
导致脑海中浮现的场景总是往清末民国的画风上跳帧,让人总是出戏。
除了场景出戏,其他很多细节上也很让人出戏,
例如角色的名字,陈新和刘民友这两个名字太不像明朝的名字,
就像在香港TVB的律政剧里出现了张解放和李跃进两个人名,
另外故事中的其他很多人明也不太像古代人名,
比如原天津纤夫代正刚,原来的海船水手朱国斌等等,
这些名字可不像是目不识丁的古代底层穷人能有的名字。
这一点还可以对比一下七月新番的《秦吏》
秦吏的故事人物就很有时代感,先秦时期平民底层是没有姓氏的,
所以和男主黑夫一起去服役的乡民的名字便是:
陶、季婴、平、可、彘、牡、东门豹
后来结识的没落小贵族就有姓氏,比如:共敖、利咸。
这些细节其实很考验作者的真实功底,场景感就是通过这些细节积累出来的,
《晚明》的发展路线总体还算务实,没有出太离谱的科技点,
官场谋略方面也有几场很出彩的戏,
整个拓展势力的过程中,也处处可见我军早年间发展革命根据地的斗争思路,
这些都是小说的亮点,
不过这样的亮点再多,也拦不住整个小说烂尾的缺点,
一场建国大业的好戏,刚打完辽沈战役,就直接跳到了改革开放,
中间的三十五年就硬生生跳过去了,
明朝廷怎么结束的?没有满清鞑子和李自成进北京,你改朝换代的正当性在哪?
江南士绅基层的力量很强,你要是不像满清鞑子一样屠刀开路怎么收付江南?
前期说的郑家海军霸占南方海域怎么就突然不见了?
所有大乱结束后怎么整合新朝廷?新朝廷怎么驱逐既得利益者集团的寄生吸血?
这些才是这个这段历史最大的看点,
单看最后的最后,刘民有赞扬陈新“实现了三权分立的伟大功绩”
就知道作者其实还是“西方政治模式才是最优解”的灯塔主义者,
就凭这一点,我觉得烂在这里也挺好,
这要让作者把那三十五年写出来,恐怕就不是烂尾,而是毒尾了。
一开始看到邯郸赵平我以为他要被当做垫脚石啪啪的扇脸了,没想到这人居然狗到了大结局都没事 一开始第一次收买人心拉拢吕子衡的时候尴尬的我浑身难受,就硬给人家换鞋,哈哈哈哈,简直是珣狗一生之耻,到了后来越来越熟练,三言两语就能说的人纳头便拜. 许攸贪财好色,我本以为他的结局和历史上一个样,见势不妙就卖了袁本初来投奔.结果最后居然坦然赴死了.忽然对士为知己者死有个更新的认识了. 另外我要说,粪杀吕布对我来说是爽点,不明白有的人为啥这么接受不了.
刚看完。也有一些缺点。估计作者有浓浓的武侠情结,把武将单枪匹马过分夸大。
这个长评写得太好了!认可!超爱《覆汉》,是我看过最好的历史小说,没有之一。虽然很长,但是我居然看了两遍。第二遍的时候买了正版(然后各种评论,很嗨),而且发现第一遍时原来很多细节没看懂没看到!估计过两年还会看第三遍。这本书太棒了!《绍宋》也看了,没有看第二遍的欲望。坐等作者写第三本历史小说,书荒中。
私以为妈宝打黄巾的战斗场面是最出彩的,双方都是菜鸡,然而菜的各有特色,完全符合双方的背景和经历。 不通骑战的骑马步兵们骑马对冲,冲到中间勒马互戳的一段描写,真真是想起来就要笑一回,甚至怀疑蛋灵帝是不是真的旁观过这个菜鸡互啄的战场。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