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现场。摄影|通讯员张钰斐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洪怀峰)9月7日,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厨余垃圾处理不当开出首张罚单。据悉,8月26日23时,青云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在广州路红红火火餐饮店门口一男子正在收集厨余垃圾。经现场调查,当事人程某自今年1月份起,在征得店主同意但未签订任何合同协议的情况下,免费上门收集厨余垃圾,并统一运至扬子洲一养殖户熊某用于饲养鸡鸭。
▲开出的罚单。摄影|通讯员张钰斐
青云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一时间进行了执法行动,因为程某这一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青云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当即对当事人程某违法的行为进行立案。9月7日,青云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形成《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相关规定对程某这一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处罚款500元,并将其他涉嫌的违法问题线索致函给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东湖区相关部门。
青云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张罚单具有警示性效果。下一步,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严查严处各类违法行为,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