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30天在写日记
在看见彼此
历史开讲
我的青春回忆录
1996年7月30日,桂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巡警的报告,本市风景区叠彩山西侧的仙鹤洞附近的灌木丛中发现了一具高度腐败的女尸。由于现场距离刑警支队的驻地只有几百米的距离,因此当天值班的桂林市刑警支队陆秀利副支队长带着刑侦和技术人员火速赶往现场。
叠彩山仙鹤洞
全国劳动模范,90年代桂林公安的传奇人物陆秀利同志
90年代民警出警场面
现场所在的叠彩山仙鹤洞平台东侧,这个地方因为位置比较偏而且又在维修中,因此没多少人会来到这里。之所以被发现是一连好几天在这里施工的工人闻到了越发浓烈的臭味,因此报告了巡警,结果被巡警发现了灌木丛中的尸体,臭味是尸体发出的尸臭。
女尸呈头北脚南的仰卧姿态,身高1.57米,年龄在20岁左右,头颅和小腿等部位已经白骨化。上身穿着白色衬衣,下身穿着深蓝色底白色小圈图案的短裙和白色女式裤衩,赤脚无鞋,身上没有任何证明死者身份的物件。尸体表面没有任何外伤痕迹,全身也没有骨折迹象。出现场的秦玉林法医经仔细检查,确定死者的直接死因系被人为掐扼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因为死者颈部皮下组织有淤血且舌骨游离,这不是自然可以形成的,判断为他杀。根据死者胃内容物的腐败程度的检查,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7月23日22时左右。
对着已经白骨化的女尸头部端详了好一阵后,秦玉林法医感叹道:她活着的时候是个年轻貌美的女人。
秦玉林法医
在随后的现场勘查中(为了稳妥起见,刑警们调来了警犬对现场前后进行了三次拉网式勘查),先后在现场附近的一棵小树上找到了一只女式拖鞋,在发现尸体的同一片灌木丛深处发现了另一只女式拖鞋,两只鞋刚好是一双。
此时秦玉林法医向正在现场指挥勘查的刑警支队胡慕强支队长、张咸国政委、孔力军和陆秀利两位副支队长提出了一个情况:7月25日的时候,市郊柘木派出所收到了一则人口失踪报案,失踪者家属描述的失踪者的衣服穿着和现场发现的女尸衣着十分类似。立即联系柘木派出所,由其联系失踪者的家属立即前来认尸。
几个小时后,在火葬场的停尸间里,一名年轻女子在看到现场发现的衣服、短裙和鞋子,又看了尸体的身材和体征。然后嚎啕大哭起来,确认死者是她的妹妹——时年21岁的莫连姣。
根据莫连姣的姐姐的叙述,莫连姣系郊区柘木乡人,原先在市区里的一家宾馆当收银员,三个月前跳槽到了一家手表厂当工人,7月23日失踪,7月24日一整天家属联系未果后在7月25日向柘木派出所报了失踪人口,同时在7月25日的《桂林晚报》上刊登了寻人启事。在看到莫连姣的照片后,秦玉林法医的判断得到了证实:果然是一个有颜值、有身材的美女。
胡慕强支队长拍板让刑警三支队负责侦办此案,在沈锡忠大队长,李润生、胡南丁两位副大队长的指挥下成立专案组,由沈锡忠亲任组长。将调查重点确定如下:排查莫连姣在7月23日的活动情况;排查莫连姣的社会关系;调查能把莫连姣约出来上山的关系亲密的人;利用特情力量从外围进行侦查。
一路侦查员由沈锡忠亲自带领来到莫连姣所在的手表厂调查,手表厂工人们普遍表示,莫连姣性格活泼、体貌俱佳,人缘很好,厂里追求她的男青年有好几个。虽然来厂里工作只有三个月,就已经和工人们打成一片了。
7月23日那天,有两个电话打到厂里的传达室找莫连姣。第一个是上午打来的,是个讲桂林话的男声,但是莫连姣不愿接这个电话,根本都没有来传达室。第二个是下午16时左右打来的,是个带粤语腔的普通话,这次莫连姣来传达室接了电话,迟疑了一阵后回答:“好的……在西山公园等……”
90年代风格的传达室
桂林西山公园
下班后的18时,手表厂工人徐某在回家途中经过西山公园,正好看到莫连姣正在西山公园门口附近,像是在等人。
沈锡忠判断,这两个电话,尤其是下午约莫连姣出来的这个电话和她最终横尸仙鹤洞有一定联系,而那个带粤语腔普通话的人应该成为重点调查对象。
负责调查莫连姣社会关系的那一路侦查员查明,莫连姣的通讯录上记录有97个电话号码和BP机的号码。在对这97个号码的机主一一进行核实后,发现莫连姣原来工作过的某宾馆财务总监钟某是唯一一个说带广东口音的普通话的。钟某祖籍广东,莫连姣在宾馆当收银员的时候是钟某的直系下属,此外钟某还曾经追求过莫连姣但未果。
于是,专案组传讯了钟某,钟某竭力否认自己曾在7月23日下午打电话给过莫连姣,但又讲不清自己在7月23日下午到夜间的活动轨迹,钟某一会儿说自己在单位清理账目,一会又说自己和几个朋友在喝酒,一会儿又说当晚住在龙胜县。但经过专案组的一一核实,证明钟某都没说实话。
专案组将钟某拘留审查,一连询问核实了五六天,虽然钟某依然顾左右而言他,疑点甚多,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点也甚多,但是他的的确确没有作案时间,他那天下午虽然约了莫连姣去西山公园,但最终放了她的鸽子。钟某的作案嫌疑被排除了,在审查钟某的时候专案组同时又对其他追求莫连姣的男子进行排摸,结果一个又一个嫌疑对象被否定,直到全部否定完毕。
在专案组的反复开导下,莫连姣的母亲和姐姐尽了她们全力配合专案组办案。几天后,莫连姣的母亲突然说:“对了,连姣好像提到过一个叫‘小明’的……”
莫连姣的姐姐也表示自己想起来了,妹妹确实认识这个“小明”。
“前几天(7月22日)连姣回家随口说过‘小明出差回来了’,我不知道‘小明’姓甚名谁,连姣说‘小明是刑警队的,抓坏人的,在民航上班,之前一直在武汉出差’,她还拿了一张‘小明’穿着警服的照片给我看过。”
专案组立即联系了桂林奇峰镇机场,机场公安局立即对着驻扎在桂林机场的公安人员的花名册进行排查,查了500多人结果一无所获。
桂林奇峰镇机场停机坪
桂林奇峰镇机场航站楼,左侧第一辆车属于民航桂林机场公安局
民航系统查不到,那就将排查范围扩大到整个桂林地区的公安系统,包括城区、铁路、林业和航运等系统的公安部门,结果查了一大圈下来也没有发现叫“小明”的人。
可是,莫连姣的母亲和姐姐言之凿凿地确定莫连姣确实认识个叫“小明”的男人,莫连姣的姐姐还补充说:“照片里的‘小明’身材不高但很壮实,他有个姐姐嫁到了驻扎在奇峰镇的部队家属区,有一次连姣回家晚了,问她出了什么事情,连姣说:单车坏了,是‘小明’用车把她的自行车拉到观音阁修了一下……”
专案组再问莫连姣的姐姐关于照片中穿的制服是公安还是武警亦或是其他制服,是否佩戴警衔或者军衔?但是莫连姣的姐姐表示她不懂这些,所以当时看的时候没有注意,现在也没有印象了。
尽管无法再从莫连姣的姐姐这里获得更多“小明”的讯息,但好歹确认“小明”有个姐姐嫁到了奇峰镇,根据这一细节,专案组立即在解放军驻桂林部队保卫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将驻桂林部队家属有随军在奇峰镇的逐一查了一遍,一共筛查了281个符合条件的可疑对象,结果依然一无所获。专案组的士气受到重大打击,不少成员完全泄气,再加上当时桂林已经炎热难耐,闷热导致人心烦躁难耐,士气更受打击。
在专案组的“诸葛亮会”上,刑警三大队副大队长胡南丁认为既然“小明”用车搭着莫连姣的自行车去观音阁修,说明“小明”有可能住在观音阁,或者在观音阁有落脚点,至少也有一定的联系,因为观音阁距离叠彩山并不远。所以,接下来的排查重点应该放在观音阁。
但是,观音阁地区并非弹丸之地,排查的工作量和难度都很大。不过专案组还是以最大的努力投入到排查中去——
这一排查就排查了十来天——
8月底,胡南丁带着刑警戴海鹏在排查到观音阁的驿前街委会时,有了重大发现:这条街上住着一个叫陈正明的男青年,小名正是“小明”,其人身高只有1.60米,但体格十分健壮,曾在白色地区的乐业县武警中队服役四年,以班长的职务退役,在部队中学会了开车。家里确实有个姐姐曾经嫁到奇峰镇的部队家属区,但此时已经因为离婚而离开了奇峰镇,难怪在奇峰镇的排查一无所获。陈正明的邻居证实,曾看见陈正明有一天带着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回来,通过他们对女子相貌的描述,和莫连姣有些类似。
由于陈正明服役的乐业县虽然属于广西,但是当地讲的却是粤语,所以陈正明的普通话中就带有粤语口音。至于是不是刑警队的反而不重要了,因为老百姓当时分不清公安和武警的区别。
90年代的武警战士
这无疑是重大发现,于是胡南丁立即带着戴海鹏回到“家”里,向专案组汇报了他们的发现。
专案组至此认为:陈正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鉴于陈正明此时已经下落不明,专案组找到当年和他关系较好并同一年复员的6名武警部队退伍老兵,他们反映陈正明此时可能在玉林地区打工,因为3月底陈正明还和他们联系过。
9月6日,专案组查到了一个重要情况——一个陈正明的发小向排查中的侦察员揭发——陈正明在离开桂林前对他说过:7月底一天晚上他在叠彩山上搞死一个女的,所以要去百色地区躲躲。
百色地区,正是陈正明服役过四年的地方。
专案组立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百色地区公安处联系求援,通报了案情,请求协助排查。9月9日,百色地区公安处查明,陈正明此时正在百色,在百色地区体委大院当保安。当天23时50分,百色地区公安处处长亲自带领特警直扑百色地区体委大院,将正在当班的陈正明抓获。
面对审讯,陈正明还试图蒙混过关,但当9月11日上午新换了两名预审员,亮出身份说自己是从桂林来的,陈正明的心理防线瞬间崩溃,意识到自己在桂林犯的案子被查出来了。于是在10时彻底放弃了顽抗,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陈正明在复员回到桂林后没有工作,成天和一帮朋友骑着自行车上街闲逛,某天在桂林市最繁华的南门桥附近偶遇了骑车下班的莫连姣,通过搭话互留了联系方式。陈正明对莫连姣开展了猛烈的追求,莫连姣觉得陈正明是部队退役,又是个抓坏人的刑警(陈正明的吹牛皮),颇有好感。但她对陈正明的身高和颜值并不满意,所以对陈正明也不冷不热,但也不讨厌他。也没有将陈正明的具体情况和家里人说,所以家里人虽然知道有个“小明”,但是并不认识。
期间莫连姣的自行车坏了,他借了一辆车将莫连姣的自行车载到自己家所在的观音阁地区维修。出于感激,莫连姣去了陈正明的住处几次做客,陈正明的虚荣心得到巨大满足,更以莫连姣的男友自居。
7月23日上午,他打电话到莫连姣的单位约她,但是莫连姣没接他的电话。当天下午16时,他借他的朋友钟某(没错,就是那个曾经追求过莫连姣未果的宾馆财务总监)的电话用带粤语腔的普通话再约莫连姣,这次莫连姣迟疑了一下后答应赴约,并约在西山公园附近见面。
在18时30分两人在西山公园汇合后,陈正明骑着莫连姣的自行车,莫连姣坐在后座,来到滨江北路上的一家小餐馆吃了晚饭(其交代的所吃食物都在对莫连姣尸体的尸检中得到证实),饭后他们上了叠彩山,来到西侧的仙鹤洞平台。在交谈中,陈正明提出要和莫连姣搞对象并要她当晚住在自己在观音阁的家,莫连姣断然拒绝,两人发生争执。在争执中,莫连姣用随身的小挎包敲打陈正明,陈正明勃然大怒,扑上去掐住莫连姣的脖子,两分钟后将她掐死。
陈正明在经过杀人后的慌乱,遂一不做二不休,将她身上的物品洗劫一空,将她的拖鞋脱下扔进灌木丛,然后又将莫连姣的尸体从平台上推下掉入灌木丛中。
随后陈正明原路下山,将莫连姣的提包扔进了漓江中(当时漓江正在涨水),将莫连姣的自行车骑到大街上某个停车点锁好,将钥匙扔进了下水道后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到住处,当夜离开桂林逃往百色——
陈正明被押回桂林后,被押着来到叠彩山指认现场,他指认的杀人地点、抛尸过程和方位,尸体倒卧的情况和拖鞋抛扔的位置都和现场勘查和法医尸检的结果完全一致,莫连姣的自行车也在陈正明的指认下被寻获,被扔进下水道的车钥匙也被寻到。
至此,叠彩山仙鹤洞7.30无名女尸案真相大白,陈正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