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判决!贵阳法院判决拐卖儿童犯罪案件
在一起重大的判决案件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余华英的拐卖儿童罪一案。法院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判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我们来了解一下案件详情。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被告人余华英与已故的龚某良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流窜于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寻找适合拐卖的儿童。一旦找到目标,他们会将这些儿童拐卖,并将他们送至河北省邯郸市。在邯郸市,他们通过一系列中间人的介绍,寻找潜在的买家,然后进行儿童买卖,以此牟取暴利。据统计,他们共拐卖了11名儿童。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的犯罪行为构成了拐卖儿童罪,其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应当予以严惩。这一判决向社会传递出了对拐卖儿童犯罪的零容忍信号,也为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这意味着案件可能会继续审理。法律程序将进一步展开,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审理。
这一判决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和关注,人们对于拐卖儿童犯罪的谴责和呼吁更严厉的法律制裁。我们也欢迎您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和观点。
一图看明白:
来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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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售卖人贩子情况严重一律死刑,有人说怕暴露危机小孩姓命,于我看,就是犯罪处罚不够严,人贩子才敢铤而走险动这个心思。就跟杀人偿命一样,谁敢不要命。
人贩子必须死刑!
应该活扒皮[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