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想遭人污蔑,不清不白的活着,尤其在农村各种流言蜚语甚多,被人指指点点,压抑的情绪无处发泄,一时想不通,就会萌发轻生的念头。
程先生的妻子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受不了刺激,为证清白用生命付出了代价。
01 事件起因
8月24日,海南文昌的程先生在网络发信息称,自己妻子于2023年7月15日在家被当地一水果店老板黄某强奸,报警后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被羁押的黄某释放三天后,妻子受不了刺激跳水库自杀,目前尸体还在医院的太平间里。
程先生女儿称:刑警队介入后,自己提交了所有的证据,但是刑警队还是说证据不足,导致没法立案。在黄某释放第三天,也就是7月23日,自己去做笔录回来,发现母亲已经跳水库自杀了。
母亲跳水库自杀前,留下了遗书。遗书中有这样几句话,可以看受害人是多么无助和伤心。“如果反抗要像你们说的抓伤,抓扯衣服烂这些没有,因为我害怕他打我,弄我家人,因为他说他在外面打架人家都怕他,他有个叔叔在公安局。我的口供上只说推他说不要搞这算不算反抗。还有就是今天早上跟你说的他手脱我裤子,我手拉裤子上,还有抓上衣胸部,其他证据都没有,我知道的只有这些告诉你们。
我走了,我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你们少一些伤害,越想做好却做不好,想过得好越过得糟糕,我带给你们的伤害,痛苦,我不求你们原谅,只希望你们好好的过得幸福…”
看着遗书中受害人所表达出来的心声,一个弱女子悲愤又无奈的想为自己寻求证据,极力通过所有能表达出来的意思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一切却又那么无能为力的绝望感,受害人该是多么悲伤与痛苦,这种无法接受的事实沉重的压制在受害人的心头,使她无法摆脱。
而她也只是一个想把自己日子过好的弱女子,一个很简单、也很普通的农家妇女,却惨遭这样不公待遇(报警后未立案)。
善良的她也只是为家人着想,想着要把日子过好,就这么简单的愿望都没有实现,还遭遇了这渣人的强奸后,报警还未立案,那么自己该到哪里去寻求公平正义呢?可怜的人想到了去跳水库,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和无辜。
02 家人怀着沉重的心情述说事件经过
受害人女儿说,多年来,她父母在当地以包地种水果为生。2023年7月15日,当地一水果收购商黄某到他们家里收香蕉,称重后,程女士的母亲喝了黄某递来的菊花茶,觉得身体不舒服,就让对方先走,自己返回房间休息。她母亲以为黄某走了,没想到那个人返回到房间,实施了强奸。强奸完以后,他就跟我母亲说了一些威胁的话,丢了150块钱就跑掉了。
事发后,她母亲因为害怕未将实情告诉家人,他们知道事情时已经是7月16日晚上。知道母亲被欺负,他们打电话去质问,黄某就说:“没有那事,自己的手被割到,你母亲只是拿纸巾为自己擦。”
后面黄某说拿3000千元给补助,程女士就问他,不是没有欺负我妈,为什么要给我拿钱?后面他就挂了电话。
到第二天,黄某拿着一箱饮料到她家寻求和解,并跟程女士的爸爸说拿出一万元给予补助。
程女士说他们打算让黄某把给他们一万块钱的原因写下来,然后报警,因为他们什么证据都没有了,母亲也不懂法,事后洗完澡了,证据也不是很充足,黄某也不承认发生了关系。
程女士还说他们找到黄某让写字据,黄某称自己不会写字,但会写自己名字,于是程先生手写了字据,让黄某签字之后就选择了报警,当时黄某还抱住自己的大腿让自己不要报警。报警后黄某提出要私了,程女士一直不肯。
程女士说他们已经提交了所有证据,到目前为止,还是说证据不足,没法立案。
03 众多疑点重重,为何不予立案,心中无法接受
通过受害人遗书中一句,黄某说他有个叔叔在公安局这一点,是不是此案中有人在包庇,作为我们普通老百姓不得而知。但是普通人只想要公正合理的解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幸遭遇,为何就这样难,难道就没有我们普通老百姓说理的地方了吗?
也正像网友说的,在俺的见识里,证据不是应该警方去收集的么?
还有网友说,他们大部分应该不是那种警校毕业生吧,不具有侦查和刑侦能力…等等。
不管是什么理由,都没有理由拒绝一条无辜死去的人用生命捍卫尊严的请求,不要放过一个坏人。
04 最后的话
我们是一个法治社会,不允许任何知法犯法的人逃过法律制裁。逝者已经离去,希望能还其公平合理的解释,给事情一合理的说法,让其安息。
后续此案已由派出所和刑警大队介入处理,愿能得到公平合理解决,还受害人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