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来钱道?唾弃!”四川广元,男子在马路上嚎啕大哭,说丢了200元钱,看他情

王明趣说国际 2023-11-30 20:11:53
“这也是来钱道?唾弃!”四川广元,男子在马路上嚎啕大哭,说丢了200元钱,看他情绪失控的样子很可怜,路人纷纷掏钱并安慰他不要伤心。可当看到网友揭穿,让帮助者们寒心了,他竟然是骗子?是全国“巡哭”骗钱的!利用人们的善良太缺德了。 (案件来源:潮新闻) 下班时间的路上熙熙攘攘,车水马龙,人们都在急匆匆往家赶,结束一天的忙碌,回家是最幸福最安逸的事。 秦贤惠下班路过菜市场,买好晚上喜欢吃的菜品,回家展示她的手艺,常被夸奖的她乐此不疲。 这会婆婆已把女儿从幼儿园接回家,老公估计也在回家的路上,她没着急,菜市场到家不远了,就慢慢走路回,看着匆匆的人群,感受高频的生活节奏。 在一条马路的斑马线上,她也跟着等红灯。 突然,她听到一男子的大哭声,寻声而看,一中年男子在马路边的电线杆旁嚎啕大哭,撕心裂肺地嚎叫。 人们好奇地围了过去,都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那男人消瘦的身材,三十多岁,头发蓬乱,挎着一个布包,看着不像流浪汉也不像精神不正常的人。 他张着大嘴,竭斯底里地哭喊,用手捶着水泥柱,浑身颤抖,时而徘徊时而抓头,有种抓心挠肝的无奈和无助。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在大街上这样崩溃情绪? 常言道:男儿有泪不轻弹!一个大男人 如果没遇到真正的难事,他不会这样的。 秦贤惠刚开始好奇,还拍下了男子大哭的视频发给老公,可看着他哭的揪心,自己眼泪也在眼圈里转。 于是她走近男子,问他是否遇到困难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男人抽泣着说,自己从老家来到这里找工作,好几天了没有找到工作,兜里仅有的200元钱也丢了,自己吃不上饭连回家都没钱买票了。 说着他又放声大哭,急得满地转圈,看起来真的很惨。 秦贤惠见不得可怜的人,她安慰着说,不就是200元钱吗,我给你200你别哭了。 围观的路人,知道了缘由,都觉得男人可怜,也都纷纷出钱相助。 十块八块,三十五十,有的也像秦贤惠一样,抽出毛爷爷就往他手里塞,并安慰他不要因200元伤心难过,大家帮助了你,外面不好生活,就买张车票回老家吧。 大家鼎力相助,男子不停地鞠躬道谢,一脸的虔诚和感激。 秦贤惠是很节省的人,以往花200元她都会很心疼,可这会她却感到轻松,帮助了应该帮助的人,她觉得这钱花的值。 她回家后,把视频发到网上,想传播下正能量,太多的不易需要爱心助援。 万没想到,各地的网友纷纷发布评论称,“千万不要上当,他是演出来的,目的是利用人们的善良和同情心来骗钱,且屡试不爽!” 该男子是从大理哭到丽江,又从丽江哭到普洱,全国各地地哭。 有人说他全国巡哭都好几年了,赚的盆满钵满。 演员?骗钱?秦贤惠感觉被欺骗,非常气愤和寒心,太过分太恶劣了!她觉得出手相助的人都有这个感觉,必须严惩不贷! 那么从法律上,该如何评价此事呢? 1、好心人给钱帮助落难的人的行为,法律将评价为自愿赠与行为,一般不可以要求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合同是一种契约关系,可能是无偿的也可能是附条件的,并且受赠人还享有请求权,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秦贤惠和路人纷纷解囊相助,就是看男子无钱吃饭和买回家车票,这种赠与是附加了条件的,是一种不求回报的行为。 2、男子的行为,涉嫌诈骗,诈骗数额累计达到3000元,构成诈骗罪。 诈骗是指行为人使用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等手段,致使受害人处于错误认知时,错误处分个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且是通过“剧本”和“精湛的演技”,虚构了事实,其行为认定为诈骗,没有异议。 如两年内诈骗三次以上或诈骗数额累计3000元以上,将认定为诈骗罪,并根据刑法定罪处罚。 如男子全国巡哭骗钱是真实的,并累计达到3000元以上,就构成了诈骗罪,要被刑事立案,而不是行政拘留和罚款那么简单了。 男子利用人们的善良和同情心骗取钱财,以为自己高明,生财有道,可已触犯了法律,将会被处罚和法律制裁。 3、男子用哭来博得同情骗钱,他利用人们的善良,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男子利用他人善心行骗,违背了公序良俗,这种人存在的最大威胁并不是骗走了钱,而是彻底损害了整个社会。 对于残疾人和弱势群体的同情心,透支了大众的善良,使道德下滑,会让善良的人心寒,将会让世界变得越来越冷漠。 人性的贪,让人变得疯狂,而后去做违背良心的事情,尤其消耗善良的人们的信任和善心,的确太伤人了!难道他良心不痛吗? (人物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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