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变!事关绵竹人的公积金......

笔尖下的故事 2024-08-02 20:52:42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变!

一年一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又开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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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4年度区(市、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和基数执行标准已出炉

8月起

大家的公积金账户或许会有变化哦!

(一)调整范围

在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二)调整内容

缴存基数上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要求执行。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309元。

缴存基数下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标准为1970元。

您的缴存基数、月缴存额是否有变化?

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可查询。

“又提又贷”政策也来了!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支持缴存人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于2024年8月1日起,阶段性推出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有效期两年。

“又提又贷”政策是什么?

如何办理?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又提又贷”?

按以往政策规定,缴存人购买同一套住房时只能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间“二选一”。阶段性政策实施后,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在德阳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还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二)“又提又贷”基本条件有哪些?

办理“又提又贷”的缴存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的同时,也要满足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要求。

(三)“又提又贷”怎么办理?

“又提又贷”遵循“先贷后提”的办理原则。缴存人向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审核通过且贷款发放后,可前往德阳市域范围内任一住房公积金窗口或便民服务站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该套房屋的首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留存金额须高于5000元)。

(四)注意事项

(1)提取首付款时,商品房合同备案时间或房产证取得时间应在2024年8月1日(含)后。

(2)自2024年8月1日起,申请办理“商转公”的,其可贷额度不再扣减该套住房已提取的公积金首付款金额。

(3)详情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838-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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