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王雪峰被公诉,大肆买官卖官,曾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

齐鲁壹点 2023-12-20 15:49:40

记者范佳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12月20日消息,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雪峰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雪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雪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雪峰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河北省监察厅厅长,唐山市委书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退休前担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王雪峰1954年11月生,河北永年人,1971年1月参加工作。王雪峰长期在河北任职,曾任邯郸县委书记,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河北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等职。2010年8月,王雪峰任唐山市委书记,2013年出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退休。今年1月,王雪峰官宣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7月消息,王雪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称,经查,王雪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他人旅游活动安排,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毫无组织原则,搞拉票贿选,大肆买官卖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录用中弄虚作假为亲属谋取利益;收受大额礼品礼金;毫无纪法意识,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认为,王雪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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