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近日发布最新修订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澎湃新闻记者获悉,以往禁止销售的炝虾、现制饮料等,现在已有条件开放。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的季节性限制同时取消。
公开信息显示,为预防疾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13日颁布并施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沪府规〔2018〕24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2日。结合实际情况,新修订的《通告》自2023年12月13日起开始施行。(澎湃新闻高级记者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