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路怒症”,处罚!恶意加塞、辱骂,还别停他人车辆

扬眼 2023-12-25 13:55:34

扬子晚报网12月25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我现在真的很后悔,当时不应该去逼停人家的车,还开窗辱骂她,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近日,在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事故处置办公室里,司机刘某低下头后悔地说。据介绍,这是一起由“路怒症”引发的交通违法行为。

事发当天是早高峰,李女士驾驶白色小轿车经过江宁东麒路时,一辆黑色小轿车突然强行变道加塞。李女士没有注意到右侧想要变道加塞的这辆黑色小轿车,险些发生了刮蹭意外,这引起了该车司机刘某的不满。

不一会儿,愤怒的刘某驾驶着车辆从侧道猛地加速,窜到李女士车辆前,逼停了她的车辆,并摇下车窗对其进行辱骂。此举吓得李女士来了个急刹车,差点撞车。在停顿几秒后,惊魂未定的李女士驾驶小轿车继续行驶。谁知,在前方的刘某又恶意急刹车,将李女士的车再次逼停,随即扬长而去。事后,心有余悸的李女士向东山交警中队进行了举报。

接到报警后,东山交警中队民警立即介入调查。在民警询问当事人李女士,并查看了对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后,还原了事情经过。同时,民警通过相关信息立即传唤黑色轿车司机刘某,前来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在证据面前,刘某承认了自己的各项违法行为,且认错态度良好。最终,民警对刘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开车时请保持良好心情,不要带着情绪驾车,不开斗气车。开车上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开斗气车是无视公共安全,威胁他人生命的行为,严重违法!

校对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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