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温度可以传承

最高人民法院 2025-04-19 12:00:55

西红村

法官张志民和助理林子涵

刚开完庭

在回法庭的路上

村民黄晓亮带着母亲

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法官大人,我要告我老婆重婚!”

“我一直把她当亲闺女伺候,她却这样对俺们家!”

“她不仅给我带绿帽子,还给别人生孩子?”

“我知道她住哪里,我带你们去!”

虽然重婚不属于“流动法庭”管辖范围

但是为了了解情况

张法官和林子涵还是跟着黄晓亮母子

来到了苏红梅家里

苏红梅因黄晓亮频繁家暴

不堪受辱逃离那个家

后同郭帅组成新家庭

并生下一个孩子

那么问题来了——

苏红梅的这种情况,是不是重婚?

不一定。在刑法上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重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处,构成民法上的重婚行为,但是如果社会危害性较小,不宜以重婚罪论处。如果苏红梅与郭帅以夫妻名义对外相处,应认定为构成民法上的重婚,但如果苏红梅是因为受黄晓亮虐待而离家,社会危害性较小,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在苏红梅的讲述中

黄晓亮母子对她态度恶劣

动辄打骂

在苏红梅怀孕期间

黄晓亮对她暴力殴打

导致流产

在苏红梅的讲述中,黄晓亮的行为是不是家暴?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单凭苏红梅的讲述,是否能够认定黄晓亮家暴?

不能。家暴行为的认定并非仅凭受害者的口头陈述,而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例如,家暴发生后的报警记录、受伤后到医院治疗的验伤报告、目击者的证词或邻居亲友的证人证言、加害者曾经向受害者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

苏红梅气场全开

跟黄晓亮谈判离婚

黄晓亮的暴力行为

已经构成故意伤害

医院的就诊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苏红梅是否能够诉讼离婚?

可以。根据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过谈判

黄晓亮开始感到害怕

终于答应跟苏红梅和平离婚

多年过去

林子涵成了独当一面的乡村法官

带着新来的法官助理

继续出发

小助理接过国徽

林法官问

“国徽重不重?”

不定时掉落小剧场

“国徽重不重?”

这句话是不是很耳熟

原来还有callback

薪火传承的具象化有了

还有结尾真实的“流动法庭”

小编看到了满屏的“致敬”

《法官的荣耀》已完结

但“流动法庭”的故事

还在继续……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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