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6月15日鹤庆马耳山国有林区封山

都市时报 2025-03-02 19:50:15

关于鹤庆县森林草原防火期马耳山国有林区全面实行封山管理的公告

马耳山国有林区是鹤庆县与洱源县交界,森林资源丰富的林区,当前已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是火灾隐患最多和防火任务最艰巨时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和《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报请鹤庆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2025年度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及至森林草原防火期结束阶段,对马耳山国有林区实行封山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封山时间

3月1日至6月15日(若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延长,则到防火期结束之日止,不再另行公告)。

二、封山规定

在封山期限内,除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

三、管理及处罚

(一)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涉及的鹤庆县西邑镇、松桂镇、草海镇、国有林管理所,认真开展封山管理工作:

1.从严把关。分别安排护林员、天保员,每天在入山路口设置宣传标语、器材等,阻止未经允许人员、车辆进入林区。

2.加强巡逻。成立巡逻组,开展林区巡逻、巡查。各片区护林人员要认真履职,对违规进入林区的人员、车辆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及时进行劝离。

3.严管火源。经批准进入封山范围的单位和个人、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在封山范围内禁止从事以下活动: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严禁烧火取暖、野外吸烟、野炊、生火烘烤食物;严禁烧荒火、地埂,焚烧垃圾、农作物秸秆、枯枝杂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

4.消除隐患。封山范围内施工单位、电网管理单位必须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发生火情、火灾的隐患。

(二)处罚:违反以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对属地相关责任人实行严厉问责。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举报电话:0872-4129784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1日

来源:鹤庆融媒

编辑:汤维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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