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公安交警开展《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鑫三角 2024-11-02 16:36:51

11月1日开始,《运城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平陆公安交警大队提前谋划,组织宣传民辅警深入辖区广场、小区以及主要道路等人群聚集场所,广泛开展《条例》推广普及和政策解读工作,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活动中,民警通过面对面向群众详细解读《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普及电动车的管理规定, 让群众了解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效推进了“新规”的知识普及。同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发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大力普及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要求电动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上路必须登记上牌,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通行规定,杜绝逆行、闯红灯、随意越线变道、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条例》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最新政策规定,提前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舆论氛围。下一步,平陆公安交警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和整治工作,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贺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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