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企业已拆资产评估却仍“在路上”

今天看点 2018-12-07 20:37:30

【原标题】江西萍乡:企业已拆 资产评估却仍“在路上”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声中,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成为时代的鲜明烙印。

近年来,江西省萍乡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曾被评为法治江西建设优秀单位。然而,该市新建水泥矿山机械配件厂(以下简称“新建配件厂”)却反映称,在未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未签订补偿协议书的前提下,该企业被提前拆除。

图为萍乡经开区

签与不签的两难选择

新建配件厂成立于2005年,位于萍乡经开区上柳源,紧邻320国道。该厂主要生产矿车、提斗、破碎机等设备和配件。

据该厂法定代表人王云其介绍,2015年,萍乡经开区因“新三板”特色工业园区建设需要,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曾到厂内就整体搬迁摸底调查。

一年后,新建配件厂整体搬迁工作被提上日程。该厂积极组织员工对厂房、设备、半成品、原材料等进行清理,与政府部门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该厂整体价值进行估算。

新建配件厂紧邻320国道

2016年11月,萍乡会计事务所评估认为,新建配件厂的评估净值为191万余元;同年12月,江西智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宸公司”)评估认为,该厂的评估净值为268万余元。王云其说,上述两家评估公司均未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只是告知了评估结论,后因王云其认为评估结论存在漏评的情况,遂提出更正和补充评估的请求,但未得到回应。

此后的一年半时间,虽有工作人员动员该厂搬迁,但始终未提及搬迁补偿。直到今年七八月份,新建配件厂接到口头通知,因320国道改造项目所需,该厂需整体搬迁。至此,搬迁协调工作再次被提上日程。

因“估价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萍乡会计事务所和智宸公司2016年作出的估价结论均已失效。

2018年8月中旬,智宸公司工作人员在萍乡经开区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再次到新建配件厂进行调查,对其整体价值进行评估。王云其说,这次评估,没有人要求他签署委托手续。

王云其回忆,9月30日,萍乡经开区经贸科技发改局(以下简称“发改局”)向该厂提供了《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和《评估明细表》。该表列明“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等7项的“评估原值9844953元,评估净值3314675元”,同时列出“未确权土地使用权价值”和“地下隐蔽性工程”的评估价值供政府参考,两项合计640532元。

政府向新建配件厂出具的《资产评估 结果汇总表》

王云其认为,上述评估材料漏评了“搬迁补偿、厂房租赁费”等近10项,且其对房屋价值的计价方式存有异议。同时,上述评估材料并未注明评估单位名称、未加盖印章、无评估人员姓名及资质。王云其随即提出异议。

10月中旬,发改局以《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中评估净值为基础,加上无形资产补偿、变压器及水电安装、厂房租用、奖励金等,将最终补偿款确定为435.88万元。

随后,发改局拟定《萍乡市新建矿山水泥机械配件厂一次性整体收购的补偿方案》,并报送区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补偿方案指出,经智宸公司评估,该厂的土地补偿为675360元(420元/平方米),资产评估净值为2639315元;经收购工作领导小组与该厂多轮谈判,其结果为变压器、自来水开户费、房屋装修费等补偿合计64.8万元;此外,该厂于10月30日前签订整体收购协议,12月30日完成整体搬迁,分别按收购资产总额的5%进行奖励,两项奖励共计39.62万元。

王云其不同意上述赔偿方案。10月25日,受新建配件厂委托,江西省一家律师事务所以律师函的形式函告发改局,指出新建配件厂未获得正式评估文书,仅收到几页未盖章、未显示资质、未显示评估方案的散页,认为这些散页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此,发改局负责人10月3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和《评估明细表》是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他认为正式评估报告是用于存档备查的,且已通知智宸公司盖章。

发改局负责人强调,新建配件厂拆迁事宜谈了三年,他并未压低该厂赔偿金额,依据规定该给的补偿定会给予。如果只对该厂放宽标准,会对其他搬迁对象不公。同时,该补偿方案已经区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他没有权力增加补偿款。

当天下午,发改局与新建配件厂再次谈判。王云其提出“工人补偿”等是法律规定应当享有的权益,但未被采纳。

若签了,异地购地就需要近二三百万元,要重新建厂并投产根本不可能;若不签,将面临强拆,导致毁灭性损害。王云其陷入两难。

拆与不拆的两难窘境

据发改局负责人介绍,补偿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政府虽未下发抄告单,但该方案基本已获通过。而今,因搬迁遇阻,320国道改造项目暂处停工状态,每天损失数万元,因此将组织提前拆迁。

不拆,重点项目将遇阻停工;强拆,则可能行政违法。因补偿未谈妥,协议未签,拆与不拆的两难窘境如何破解。

2017年12月1日上午,萍乡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召开320国道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启动动员协调会。该工程的起终点为上柳源与青山交界处至萍实大道,长4.2公里,采用主路双向四车道、辅路双向四车道设计。

2018年3月5日,该区房屋征收安置办协同社会工作管理五局正式开始对320国道(二期)项目经开区段进行房屋征收,打响新年房屋征收第一“枪”。

王云其介绍,搬迁事宜在2016年评估新建配件厂后就没了下文。今年七八月份才再次接到搬迁通知。

而8月中旬,智宸公司调查后未出具正式的估价报告,且政府向其出具的《评估明细表》存在漏项,增加了后续谈判的难度,导致多次谈判也无法达成一致。

拆除前,王云其与同事按整改单要求粘贴安全告示

此后,经开区社会工作管理五局向新建配件厂下达了两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改单》。其中,第二次的下达时间为10月25日,要求在11月5日前对5项检查情况进行整改。

随着时间的推移,拆迁工作的滞后给施工进度造成了影响。2018年11月3日,新建配件厂“红线内”区域被提前拆迁。王云其称,他听工作人员说提前拆迁的原因是“安全问题”,但此时距安全整改限期还有两天。

11月5日上午,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在320国道(二期)项目推进会上要求,房屋征拆安置办和社会工作管理局要公布拆迁评估标准,让群众心里有底账;社管五局负责做好新建配件厂后续拆迁工作,必须确保工程进度。

11月6日,新建配件厂终于收到了智宸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而此时,距该厂被拆已过去3天。

智宸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时间却为2018年10月10日。前述发改局负责人10月31日曾向记者确认该局尚未收到正式评估报告。而同日,王云其曾致电智宸公司索要评估报告,却被告知报告尚未出具,需待其出差一个月回昌后才能出具。该工作人员建议新建配件厂与政府商定“数额”后再盖章,因为一旦盖章就无法更改。

一位资产评估师分析认识,当事人收到估价报告后,可在规定限期内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同时,如果给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失,可依法向评估机构主张赔偿。

诉与不诉的两难决断

王其云说,被强拆之后,虽然政府方面仍同意按此前的数额予以补偿,但这些补偿不足以新建厂房并投产,该厂或将面临关闭、员工下岗的困境。

目前,新建配件厂已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准备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经开区领导的劝告与律师的分析,却让王云其陷入了诉与不诉的两难境地。

王其云的代理律师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只有人民法院具有强制执行权。

2018年6月6日,萍乡市市长李江河在法治萍乡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政府履职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1 阅读:805
今天看点

今天看点

传播社会正能量,挖掘社会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