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多挣钱?举报20多家蛋糕店,几十块钱订单赚大几百上千

正又直说事 2024-12-09 13:35:48

12月4日,长沙某地20多家蛋糕商家发现,有一位操着东北口音的男子张某,买完蛋糕之后,便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称所购买的“鲜花蛋糕”,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一个商家被投诉,还能理解为是个别商家行为,但是20多家蛋糕店被举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这会不会是当地的蛋糕店整体有什么问题呢?

然而,当蛋糕商家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后,得到的回复却是,鲜花蛋糕存在的所谓食品问题,不是卫生不达标,吃了拉肚子,也不是用了什么不合规的添加剂,而是因为鲜花蛋糕上,装饰用的鲜花不能吃!

这多少让人感到无语,有蛋糕店老板表示,他们在做蛋糕时,确实会在蛋糕上摆放一些鲜花作为装饰,不过他们也会在网上订餐平台上备注,明确表示鲜花不可食用。

而且,鲜花蛋糕上装饰用的花朵,并不是直接插在蛋糕里的,而是用一次性塑料吸管作为支撑,再把鲜花插到吸管里。

吸管的长度也比鲜花的花枝长两厘米左右,因此鲜花并不会直接接触到蛋糕,对蛋糕造成污染。

有网友在看到鲜花蛋糕的实物之后表示,也买过类似的蛋糕,认为经过鲜花点缀的蛋糕,既好看,又实用,吃完蛋糕之后,还能鲜花养起来,作为装饰。

但是,即便如此,还是遭到了投诉。

有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其中一位蛋糕店老板,称他们这是遇到了职业打假人,建议和对方私了,因为蛋糕商家也拿不出“鲜花属于可食用品”的证明。

有的蛋糕店老板认栽,联系了投诉者,准备私了协商赔偿一事。

然而,张某却狮子大开口,一个几十块钱的蛋糕,张嘴就要求蛋糕店老板赔偿大几百、上千!

这让不少蛋糕商家觉得难以接受,有蛋糕店老板质疑张某是职业打假人,但是张某却显得理直气壮,直言“那你报警呗”!

有蛋糕店老板咽不下这口气,便向媒体反映了这件事,媒体得知消息后,随即对当地的蛋糕店开展调查,发现遭到张某投诉的商家,足足有20多家,而且投诉的商品都是“鲜花蛋糕”。

根据蛋糕店老板李先生的反馈,他接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通知后,便和投诉者张某取得联系,准备协商赔偿。

两人在协商的过程中,张某言语中透着威胁,对李先生说,要么被有关部门罚款,要么就拿出“诚意”。

张某还让李先生自己说个数,如果让他满意了,他就取消投诉。

张某嚣张的态度,无疑让李先生感到了不满,李先生表示,他在当地有多家蛋糕店,但是其中有两家都被张某,以相同的理由投诉。

李先生表示,面对张某的投诉,他不会服软。

但是,并不是所有蛋糕店老板,都像李先生一样,选择和张某硬刚,其中另一位蛋糕店老板李女士,为了避免惹上麻烦,选择 “破财消灾”,向投诉者张某支付了所谓的“诚意”。

李女士表示,她赔了张某700元,而张某也在聊天记录中,像模像样的发信息表示:经过协商,与李女士的蛋糕店达成一致,不再追究商家(责任)。

张某见李女士表达诚意后,还贱兮兮的询问李女士,蛋糕要怎么处理,需不需要寄回去?

通过李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李女士一共向张某支付了734元,刨除700元的“诚意”,也就是说一个34元鲜花蛋糕,张某通过投诉,获得了20余倍的“诚意”!

而这并不是“张某诚意”最高的价格,在张某与另一位蛋糕店老板的聊天记录中,张某张口就让蛋糕店老板赔偿1000元,并退还购买蛋糕的钱。

蛋糕店老板见此,立马诉苦,说自己店里生意不好,张某实在是太看得起他了,希望张某降低诉求,并表示愿意给张某200元,并退还买蛋糕的钱。

不过,由于聊天记录不完整,因此不知道张某与这位蛋糕店老板,最终是否协商成功。

媒体在得知事件大概经过之后,联系上了张某,询问情况。

然而,张某却理直气壮,称自己只是遇到了消费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说不管是录音也好,或者是其他也好,他都不会承认自己是职业打假人。

当记者询问张某的投诉依据时,张某不假思索的表示,自己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投诉的。

然而,当记者询问规定内容是什么时,张某却含糊其辞,不耐烦的让记者自己查资料。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1000元的,赔偿1000元。法律不外乎人情,如果商家态度较好进行道歉,也可以选择更换食物或降低赔偿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消费者确实可以向“销售或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商家索赔,索赔金额也能够达到1000元。

但是,这项规定还有一个前提是,消费者因为不合规的食品受到了伤害,而且也没有说消费者可以因为蛋糕上有不可食用的鲜花,就可以向商家索赔。

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在蛋糕上的配饰物要符合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并且标注不可食用的提醒,尽到商家的提醒义务。

对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说法,蛋糕店老板还是比较信服的,不少蛋糕店老板表示,他们愿意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处理,但是,不接受职业打假人的恶意投诉!

如今,现实中的群众打假情况越来越多,其中有不少假冒伪劣商品,或者是虚假宣传的商品,都因为打假博主的投诉,而停止售卖,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9年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后简称《意见》)中,也明确表示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但是,《意见》中也明确表示,对于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如果张某投诉鲜花蛋糕的行为,真的被认定为“恶意举报非法牟利”,那么势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文信息来源:

【1】潇湘晨报·晨视频,2024年12月5日发布。

【2】蚌埠检察,2023年10月14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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