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认购”别轻信投资陷阱需警惕

李旭团队 2024-06-27 15:28:46

“我没有发展过下级,他们转账给我的钱都是购买股权的钱,我只是帮忙转交一下。”日前,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讯问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犯罪嫌疑人江某矢口否认。

“那他们为什么一定要通过你来交钱?转交的时候你为什么要扣除一部分钱?”面对检察官的质问,江某无法自圆其说,最终交待了事情经过。

2022年1月,江某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了解到四川某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并对公司的宣传内容深信不疑,认为该公司热衷做慈善、养老等工作,目的是改善老百姓生活。“等公司在美国上市后,提前认购公司原始股能够获得巨额收益。”这句话,让江某看到了赚钱的希望,加入了该公司团队,成为象山的团队长。

作为团队长,江某通过多种平台开展宣传推广,邀请社会人员进入群聊,告诉他们最低认购1000元可获得10万元原始股权,以投资回报前景好等理由吸引他们成为会员,以此积极发展下线人员,同时提供其名下银行账户收取下线人员报单费,按照直接发展人员和团队销售金额的5%-15%不等比例获得公司推荐奖励。

截至2023年12月底,江某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数达30人以上,下线层级为三层以上,收取下线人员购买公司股权资金240余万元,个人非法获利9万余元。

据江某供述,自始至终其一直以为认购股权真实存在,且自己也投资了10000元。但实际上,这个让他以为能够“发家致富”的公司,早已于2021年6月被吊销工商许可。经查,2015年8月,邓某等人成立四川某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对外宣称公司股权是中国梦的主平台,通过虚假宣传,吸引社会人员购买原始股权成为公司会员,再通过发展会员形成层级获取报酬和返利,逐渐形成庞大的传销组织。2019年,贵州省当地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邓某等人有期徒刑刑罚。

考虑到江某后期如实供述发展下线人员具体情况、抽成比例等主要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县人民检察院以江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象山县人民法院近日采纳了量刑建议,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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