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一起因房屋塌陷引发的纠纷引发了广泛关注。肖女士一家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一楼的房子,居住十多年后,因暴雨导致地面严重塌陷,客厅地板下陷高达55厘米,房屋几乎无法居住。肖女士向开发商提出维修要求,却遭到拒绝,理由是房屋已过质保期且未收取维修基金。这起事件不仅暴露了房屋质量问题,也引发了公众对开发商责任的讨论。
肖女士和丈夫早年进城务工,积攒了一笔钱后,在市区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一楼房子。考虑到家中老人行动不便,他们选择了一楼,方便老人出入。然而,十多年后的一场暴雨,让这套房子陷入了危机。当晚,肖女士一家在睡梦中被一声巨响惊醒,发现客厅地板严重塌陷,瓷砖碎裂,电器东倒西歪。
经过检查,肖女士发现地板下几乎全是空的,地面下陷至少20厘米。她估算损失惨重,庆幸的是房子没有地下室,否则后果更加不堪设想。记者赶到现场后,发现地面塌陷处下方镂空深度达55厘米,整个客厅地下悬空,房屋随时有倒塌的危险。
肖女士向开发商提出维修要求,却遭到拒绝。开发商给出了两点理由:一是房屋已过质保期,开发商不再承担责任;二是当初房价较低,未收取维修基金,如今无法动用资金进行维修。开发商还表示,房子交付多年,不可能一直保修。
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房屋塌陷如此严重,很可能是施工时未保质保量,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责任;也有人认为,房子已交付11年,难以证明是开发商的问题。肖女士的遭遇让人唏嘘,她本是为了方便老人而选择一楼,却因房屋质量问题陷入困境。
事件也暴露了房屋质量监管中的一些问题。开发商在房屋交付后,往往以质保期为由推卸责任,而业主在购房时也缺乏对房屋质量的深入了解。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房屋质量的监管,确保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标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最终,肖女士的维权之路充满艰辛。希望她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提醒公众在购房时注意房屋质量,尤其是在选择一楼或地下室时,应仔细检查地基和排水系统,避免因质量问题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