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时期的移民政策对大西北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建武初年的“省并郡县”到明帝、章帝时期的强制徙民,再到东汉中后期的遣返移民,这些政策不仅改变了西北地区的人口结构,也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光武帝刘秀在建立东汉初期,面临着内忧外患的局面。
两汉之际,王莽改制失败,天下大乱,各地割据势力纷纷崛起,尤其是西北地区的隗嚣、窦融、卢芳等割据集团,给东汉的统一带来了巨大的阻碍。
与此同时,匈奴和西羌不断侵扰西北边境,使得这一地区的形势异常严峻。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省并郡县”和“内徙吏民”。
当时,西北地区是游牧民族寇掠的重点区域。
由于中原战乱,匈奴时常南下抄掠,并积极参与到中原政权的争夺中。
光武帝深知,平定中原割据问题远比解决西北问题更为紧迫。
因此,他选择对西北边疆采取一种较为消极的态度,维持名义上的占有,而将主要精力放在平定内部割据势力上。
面对匈奴和西羌的侵扰,政府无力解决,只能通过省并郡县和向内郡迁移边民的方式来应对。
例如,建武十一年(35年),朝臣们认为金城破羌之西的地区距离遥远且多寇,提议放弃该地。
最终,朝廷决定“省金城郡属陇西”,将民众迁移到武威等郡。
然而,在马援的极力劝谏下,金城郡的建制得以恢复,但其部分属县仍归陇西郡管辖,导致治理范围缩小。
这种做法反映了光武帝“先内后外,舍远谋近”的治边思想,即优先解决内部问题,对外部边疆采取保守态度。
随着东汉政权逐渐巩固,光武帝开始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西北边防问题上。
特别是当匈奴因内部分裂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实力大减时,单于主动向汉廷求和。
建武二十二年(46年),匈奴派遣使者到渔阳求和亲。
随后,乌桓击破匈奴,迫使匈奴向北迁移。
到了建武二十四年(48年),匈奴分裂为南、北两部,南匈奴附汉,极大地削弱了匈奴的势力。
至此,困扰中原王朝多年的匈奴问题得到了缓解,东汉也开始逐步恢复对边疆地区的控制。
明帝、章帝时期,东汉继续加强了对西北边疆的管控。
此时的移民政策呈现出双向性:一方面,国家强制将内地的囚犯和罪犯迁移到西北边郡,修筑军事防御体系,屯田养兵;另一方面,大量的少数民族被内迁至塞内甚至是关中地区。
尽管东汉的国力不如西汉,政治中心也向东转移,但为了巩固边防,东汉依然采取了一些积极的移民措施。
例如,建武十二年(36年),东汉最早的一次向西北边郡移民行动开始了。
这次移民主要针对内地的犯罪之人,要求他们前往边郡修筑军事防御工程。
明帝、章帝、和帝时期,为了扩大移民队伍,政府鼓励罪犯家属自愿随行。
对于定罪的死刑犯,如果愿意移民西北边郡,不仅可以免除死罪,还可以免受皮肉之苦。
不过,这类移民是永久性的,到边郡后需要服劳役,接受政府管理,不得离开边郡。
同时,为了增加移民数量,囚犯的妻、子可以自愿随行,到边郡后另行安置,成为边地的编户齐民。
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边地人口,但也未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除了强制将刑犯迁移到西北边郡,东汉还把大量羌民内迁至西北边郡甚至是关中地区。
自西汉末年以来,西北地区长期处于战乱之中,人口锐减。
为了补充边郡劳动力,东汉将战败或主动内附的羌人豪酋授予官职,让他们守卫边塞,并将内附羌民迁移到塞内或关中地区。
这种做法既解决了边郡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又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的管理和控制。
然而,东汉中后期,西北边郡再次陷入动荡。
特别是凉州爆发的大规模“羌乱”,使得朝廷不得不重新调整移民政策。
建初元年(76年),大旱导致粮食收成减少,政府不得不将大量粮食转运到西北边郡甚至是西域地区。
杨终上疏主张收缩西北边疆,将实边罪徒内徙原籍,同时放弃在伊吾、楼兰、车师、戊己等地的屯田。
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下令遣返部分移民,以减轻边疆的负担。
章帝时期,面对内部动荡和外部压力,朝廷撤回了西域驻军,放弃了对西域的统治。
这使得东汉在西北的控制力逐渐减弱,移民政策也随之转向收缩防御。
永元元年(89年),朝廷下诏赦免那些被迁出塞外的罪犯,允许他们返回家乡。
永初四年(110年),朝廷又下令将自建初年以来因妖言或其他原因被迁徙到边疆的人全部归还原籍。
建和三年(149年),朝廷再次宣布,自永建元年(126年)以来因各种罪名被迁徙到边疆的人,都可以返回原籍。
东汉中后期,朝廷内外交困,加上西北边郡战争频发,人口锐减,移民逃亡人数增多,难以维持。
此时,遣返移民不仅被视为帝王的德政,还可以补充内地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劳动力短缺。
此外,朝廷内部出现了“督凉州士民,转居三辅”的提议,并付诸实施。
东汉王朝对西北的控制力不断减弱,为了维持对自耕农的控制,只能尽可能将边地汉民向内郡迁移,特别是在羌乱爆发后,出现了更大规模的移民。
永初五年(111年),朝廷被迫将陇西、安定、北地、上郡等郡的治所内迁至襄武、美阳、池阳、衙等地。
加上永初四年(110年)内徙的金城郡,已经有五个郡的治所内迁至关中。
可以说,西北边郡大部分地区已被羌人占领,东汉朝廷对西北的管控已经非常微弱。
在内徙过程中,对于不愿迁移的百姓,边吏采取了暴力手段,如刈禾稼、拆房屋、夷营壁、破积聚,导致整个西北地区民众流离失所,许多人甚至被迫放弃老弱病残,沦为他人仆妾,伤亡惨重。
目睹这一切的凉州士人对此多有谴责。
王符认为,西北地区的羌祸难平,主要责任在于边吏与朝臣。
郡县长官不愿坚守,弃城避战,在内迁过程中边吏又不顾后果,以暴力手段强制徙民,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总的来说,东汉时期的移民政策对大西北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最初的省并郡县和内徙吏民,到后来的强制徙民和内迁少数民族,再到最后的大规模遣返移民,这些政策不仅改变了西北地区的人口结构,也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虽然东汉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移民政策加强了对西北边疆的控制,但也因为政策的不当执行,导致了许多社会问题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