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你根本不知,于虹跟郑娟要房子的真实情况

江晓夏夏 2024-05-09 21: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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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视剧《人世间》里,光字片拆迁,于虹就跟郑娟开口要了太平胡同的小房子,这件事情引起了很多人的争议。

但是在原著里,于虹要房子并不是这么做的。

首先,太平胡同的房子说是小房子,其实跟窝棚差不多。

周秉昆曾经多次帮助郑娟维修这个小房子,说白了要不是经常有人维修,这种房子压根住不了人。

所以,郑娟和周秉昆结婚之后,赶超和于虹因为没有房子住,就请求住到郑娟太平胡同的小房子里。

30多年来是赶超于虹两口子一直在维修这个小房子,要不然年久失修,这个小房子早就塌了,别说住人了。

另外因为住着郑娟的房子,赶超于虹两口子经常会帮助郑娟渡过难关,尤其周秉昆入狱那几年。

后来周秉昆出狱之后,和赶超一样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日子过得很辛苦,但是周秉昆好歹有哥哥姐姐的接济,所以每逢过年周秉昆都会把哥哥姐姐带来的年货分给国庆和赶超一些,因为他们的日子过得很苦。

但是周秉昆很少想着春燕和德宝,因为他们的日子比周秉昆过得要好,但是他们从来不想着这些难兄难弟们。

在这种情况下之下,周秉昆自然和国庆赶超走得更近一些,同病相怜嘛。

其次,赶超于虹是周秉义的要照顾的对象。

光字片拆迁是个大工程,这是周秉义退休前鼓起勇气一定要干成功的事情。

做这件事情之前,他要找弟弟帮忙。

因为搬迁需要有人带头,周秉义是想让弟弟带头。

搬到新区,不仅有新房子还有门面房。

弟弟第一个搬走之后,接下来需要有人继续搬,这个人就是赶超(对了,在原著里赶超没死,生病去世的是国庆)。

也就是说赶超和于虹是在周秉义的照顾对象中,他提前让赶超凑出一万元做准备,然后又让周玥借给赶超2万,最后赶超在优惠政策下,用3万元买了新区的房子和门面房和周秉昆成为了邻居。

这么一来,周秉昆和赶超不仅拥有了两层新房,还给光字片观望的群众带了好头,也有利于光字片的拆迁。

这一切都是周秉义规划好的。

其三,要房事件是这样的。

在得知搬迁消息之后,赶超是这样对周秉昆说的:“我们住的也不是我们的房子啊!交一万元就可以住楼房?天上掉馅饼呀?哪儿有那么好的事?我们一迁过去,这房子就充公了!可这是你们的房子啊!那你们不是亏了?”

于虹也这样说道:“能像你和你哥想的那样,我们当然求之不得啦,但我们也不能白住你们房子三十来年,最后又拿你们的房子换新楼房来住吧?”

我们一看便知,赶超于虹两口子并没有想要郑娟的房子,一想到出三万块钱就能拥有新区的房子,况且郑娟巴不得和他们成为邻居,于虹急得都哭了。

他们没有房子,那样一个窝棚似的房子还是郑娟的,他们不能抢占郑娟的房子啊。

郑娟是他们一辈子的朋友,他们不能对不起她。

但是郑娟却不这么想,她说:“我能做主不就简单了?赶超,于虹,我把这里给了你们不就得了嘛!”

郑娟之所以这么大方,是因为她为人一向重情,并不看重钱,她为人朴实善良,再说周聪有房子了,太平胡同的房子实在是算不上房子。

况且于虹赶超在周秉昆入狱的十几年对她帮助很多,她也是知恩图报的人。

在原著里,郑娟为了避免赶超和于虹有心理负担,对他们说:“我也没说白给呀!我从没穿过双皮鞋,你们两口子怎么也得给我买双皮鞋谢我!我可不要翻毛的,也不要猪皮的,水牛皮的也不行,别人说容易穿走样。你们得给我买双上等黄牛皮的,好看的。”

就这样郑娟用一双皮鞋堵住了赶超和于虹的嘴,顺理成章的让他们拥有了房子。

很多人认为这么做,郑娟就太完美了。

其实,放在当时的情况下,很多人还是很重情,别说窝棚房不值什么钱,就是值钱的物件,帮助自己多年的朋友需要,也会舍弃。

这是人性美好的一面。

但是人性也有恶的一面,那就是像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于虹直接开口向郑娟要房子,就算以后把钱补偿上,最后也会因为自己主动要房子的举动和郑娟一家产生隔阂。

其实,那种房子在当时并不值钱,只不过被动要和主动给产生的心理活动并不一样。

作为朋友最好的情况就是打开天窗说亮话,亲兄弟明算账,房子值多少钱直接补偿给郑娟,等于买下了房子,以后也没什么纠纷了。

原著之所以要写,郑娟主动把房子给于虹,我想还是要给人生留下一点美好的念想,生活已经这么苦了,如果朋友家人能彼此温暖一下,才能给人生留点甜头,不至于让人人都活得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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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晓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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