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上,司仪问他这辈子最遗憾的事情是什么。
他红着眼答:“我没有娶到十八岁时想娶的姑娘。”
我坐在角落,面露不解。
我刚好死在了十八岁。
1
这是我死后的第十年。
未了的执念太深,我赖在人间不肯走。
一旁的女鬼气得牙痒痒:“你个蠢货,有轮回路你不走,你偏偏赖在人间等一个没结果的男人。”
我看向台上穿着帅气西装手捧钻戒的男人,淡淡开口:“有结果了。”
我爱的少年,将幸福安康,子孙满堂。
他旁边的新娘笑得张扬热烈,手捧着的鲜花是我见过最美的红。
女鬼又在一旁愤愤道:“想当初你死的时候他连葬礼都没来,现在人家都结婚了你还不死心,你怎么这么贱呢。”
我敛了敛眸子,冷声反击:“那你昨天哭着求黑白无常放他一马的那个男的是谁。”
“嗯……我前夫。”
我没再说话,抬起头直直看着台上互换戒指的两人。
朝夕今改,旧人哭新人。
2
交换戒指后,司仪熟练地活跃气氛:“那请问我们新郎,在这个幸福的日子里,你还有什么遗憾,或者是还有什么愿望没有实现的吗。”
今早在后台,我看见了周寻的台词本。
“我的最大愿望,就站在我的旁边。”
好美的一句话。
我像是中了邪一样地开始往台上狂奔。
周边的人都看不见我,我自顾自奔跑着,裙摆扫过他们携手走过的红毯。
周寻,我爱了你整整十年,我好希望站在你旁边的那个人是我啊。
可就在我即将跑上台的前一秒,周寻平淡地开口:“我没有娶到十八岁时想娶的姑娘。”
看着他眼角的微微红晕,我呆愣在原地。
满座宾客的哗然声将我的意识唤了回来。
周寻的十八岁,有一个胆小怯弱的女孩子,她叫陈妨。
妨碍的妨。
3
我还没有自恋到将自己和周寻口中的女孩对号入座。
我陪伴了他的十六岁和十七岁,奈何造化弄人,红颜薄命,我没有等来任何一个结局。
我的人生草草结案。
或许在我未来得及参与的他的十八岁里某个部分,他遇见了一个和阳光一般明媚的女孩子,他们相识相知相爱,却没能等来一个好结局,以至于周寻只能在婚礼上怀念她。
她一定是个很好的女生吧,我想。
在我青涩纯白的高中时代,周寻一直是我们学校的传奇人物。
天天睡觉却成绩优异,大家都穿着显得灰头土脸的宽大校服,偏偏他的像镀了金边一样的好看,被喊去办公室谈话时一点都不害怕,还有心思打趣老师。
我站在他的对面,手指穿透了他手里捧着的玫瑰花,紧盯着他的眉眼。
他眼角的痣被化妆师遮去了一大半,我仍然精确地用手指拂了上去。
这是我在梦里,曾画过千千万万次的爱人模样。
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他的眼角似乎不自觉地颤了颤。
要不是我知道自己已经是个死人,我是万万不敢这样大胆的。
在我为数不长的人生里,我只有怯弱和和自卑。
4
周寻的婚房买在市中心,寸土寸金的地方。
我钻进漆黑的屋内,发现他坐在落地窗前发呆,怀里抱着一个发光的水晶球。
很老的款式,底座上的漆已经掉了一大块,连原先的本色都分辨不出来了。
拉开发条,水晶球里的短发女孩开始舞动,却因为老化的缘故,动作磕磕绊绊,毫无美感。
这么老旧的东西还保留着,应该对他来说很重要吧。
要不是我没见过他念念不忘的那个姑娘,我一定要托梦给她,告诉她那个叫周寻的男生一直都很喜欢她。
说起托梦,因为我是意外身亡,阎王爷便只给了我一次托梦的机会。
我最后去看了看外婆。
满头白发的小老太太,在梦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紧紧拽着我的手不让我走。
我把她一个人丢在了人间。
音乐突然停了,水晶球的灯灭了。
房间里一点光亮也无。
周寻手里仍死死攥着那个水晶球,眼角似乎有晶莹的泪留下,在黑暗里发出刺目的光。
“我好想你啊……”近乎于情人的呢喃。
我在他身旁蹲下身,看着他下巴底下的青茬出神。
算了。
我突然想通了。
活着的人有活着的事要干,死了的人有死了的事要干。
周寻在人间的日子怎样过是他的事情,我顶多算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再怎么也轮不到我插手,我再放不下的东西,在人间游走了十年,也该放下了。
我们之间的荒诞闹剧,等我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也就没人会记得了。
我站起身,拍了拍裙摆,对着他告别。
“再见了周寻。”
这次,是真的不会再见了。
我紧闭双眼,迈出离开他的第一步。
真奇怪,死人应该是没有感觉的,可我现在只觉五脏六腑都在搅动一样的痛苦。
我再也不会有见他的权利。
我看不到他相敬如宾,子孙满堂,看不到他两鬓苍苍的老头模样。
“陈妨,你为什么一次都没有来看过我。”
我的脚瞬间被钉在了原地。
他继续喃喃自语:“送你的新年礼物存在我这十年了,你什么时候来拿。”
“你再不来拿,它都要褪成白色了。”
我颤抖地跌坐在地上。
原来他十八岁时想娶的姑娘是我。
可我死在了那年的除夕夜。
5
我叫陈妨,妨碍的妨。
是那个女人离开前随便甩给我的名字。
我是她和她金主的孩子,她本来想靠我夺得正宫之位,却没想到金主回心转意,对她弃如敝屣。
她便把怒火撒到了我身上。
在她企图把我丢进破井里的前一刻,外婆将我救了出来。
我暗无天日的童年里,只有唯一温馨笨拙的一束光。
6
我没有朋友。
虽然我的成绩名列前茅,但从来不会有人和我搭话。
即便是问我这道题的解法。
提到我时,他们总笑着调侃:“哦,那个没爸没妈的年级第一啊。”
外婆说,我要努力靠读书改变我的命运。
所以我拼了命的读书,看书做题到凌晨一二点。
可大家提到我时,只会说“年级第一”。
我叫陈妨。
关于我真正的名字,没有人在意。
书上说,当你不被人所重视时,你最醒目的标签就是你的名字,但是那并不是真正的你。
我什么时候才会有叫我“陈妨”的朋友呢。
7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
高一的开学典礼上,我因中考成绩第一上台演讲。
我紧张得腿都在抖,看着台下乌压压的人群就连视线都开始变得模糊,心口仿佛堵着千斤重的石头。
我四处打量,眼神飘忽不定。
突然我看到站得整整齐齐的方阵左上角,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在吹泡泡糖。
一个滚圆的蓝色泡泡。
不过,还没撑过三秒钟,泡泡就破了。
糊了那个男孩子一脸。
我赶紧别开目光,没忍住笑出声来。
不过这一笑,我倒没有那么紧张了。
起码稿子念得还算顺畅。
那个双手插兜的少年,我就这样记了三年。
自此以后,我最喜欢蓝色。
8
我们真正认识,是在高一下学期。
十月二号。
国庆节的第二天。
那天下午我揣着练习册从图书馆回家,看到路边有只饿得嗷嗷叫的小猫。
“咪咪。”我小声唤它。
小猫谨慎地迈着步子朝我走来,我从书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掰碎了喂给它。
它的毛软软的,很舒服。
“方方!”身后突然传来男声。
刚刚还吃得起劲的小猫突然放下了我的火腿肠,飞快地朝我的身后奔去。
我疑惑地转头。
那天的太阳已经快要落山,在道路尽头与天空的连接处还晕着几条好看的金色晚霞。
街道上还留着零星几道黄色的光,有一束恰好就打在他的脸上,连带着发丝末梢都带上了色彩。
“我记得你。”那人将小猫一把抱起,率先开口。
张扬的语调:“年级第一。”
我的心瞬间沉进谷底。
我又被人记以“年级第一”的称呼。
说不清是怎样的感觉,我固执地开口:“我叫陈妨。”
声音不算大。
但他却听到了。
少年笑着回应:“我叫周寻。”
哦,那个被泡泡糖糊一脸的男生,原来叫周寻。
9
后来,我总能在学校里听到周寻的名字。
不穿校服,头发太长,上课睡觉,晚自习吃西瓜导致跑了十几趟厕所,考试试卷冒充家长签名被逮个正着。
想起他时,印象总是过于浓烈,像茫茫沙地那棵最高的胡杨,夏夜里最清凉的风,超市里最奇形怪状的那棵草莓。
我是最平庸的赶路人,见到他时总不自觉拢紧纱帽。
他在隔壁班,我坐在窗边,每次下课都能看到他经过。
有时拿着水杯,有事拿着分数不太如意的试卷,有时和其他同学勾肩搭背,头仰得高高的。
我装作不经意看向窗外的树,实则是在悄悄当个最隐秘的观察者。
10
有天我算准了日子,一放学就冲进了学校门口的书店。
《偷星九月天》第22期的海报俨然挂在书店大门口。
“抱歉,小姑娘,最后一本22期已经卖完了。”书店老板略感遗憾。
我瞬间焉了。
早知道刚刚就再快一点。
“陈妨。”突然有人在身后唤我。
我蓦地回头,发现是拿着一桶棒棒糖的周寻。
今天过节吗?
哦对,明天好像是圣诞节。
我平复下内心的悸动,努力不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有什么异常。“你好,周寻。”
“喏。”周寻从桶里拿出一把棒棒糖递到我面前。
“请你吃糖。”
“哦……好。”我慌张地接过糖果,紧张地道谢,眼睛却只敢盯着脚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