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专家解读:正策律师事务所董毅智

电商中心曹叔 2025-04-11 11:43:27

3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如同一把精密的“手术刀”,切中了数字经济治理的两大命脉:数据透明化与风险可控化。这一政策的出台,究竟释放了哪些信号?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行为,发挥数据在平台经济治理中的关键要素作用。引导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唯品会、达达集团、得物、苏宁易购等数字零售类,美团、饿了么、鲁班到家、土巴兔、哈啰、滴滴等数字生活类,以及飞猪、携程、去哪儿、同程、曹操出行等在线旅游类企业合规经营,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在此背景下,数字经济新媒体&智库 网经社 独家策划“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新动向专家解读”,邀请了包括泰杭律师事务所、正策律师事务所、申浩律师事务所、泽大律师事务所、中治律师事务所、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企赋未来科技、诺臣律师事务所等专业律师、专家,共同探讨平台、商家、卖家等合规经营新要求。

对此,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董毅智在接受网经社独家专访时表示,

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平台经济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在为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的同时,也给监管带来了全新的挑战。《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为平台经济监管锚定了新方向。

一、应势而生:《办法》出台的时代背景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势头强劲,2023 年全国网络零售额飙升至15.4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近30%。然而,快速发展的背后,各种问题也随之滋生。算法歧视、流量操纵等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问题借助技术手段愈发隐蔽,让传统监管手段捉襟见肘。与此同时,国家对数字经济治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要求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在此背景下,《办法》应运而生,它不仅是对《电子商务法》等法规的细化落实,更填补了数据报送制度的空白,旨在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网络交易的主要问题也十分突出。消费者权益时常受到侵害,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屡见不鲜,商家还会利用技术手段逃避监管。部分平台主体责任缺失,对入驻商家审核不严格,数据利用与隐私保护矛盾突出。此外,监管技术能力不足,传统人工核查方式难以应对海量交易数据,无法及时预警和处置风险。

二、创新驱动:《办法》的突破性举措及影响

《办法》的出台带来了一系列创新性规定。它首次明确了四类数据报送范围,并细化了报送时限与层级,为平台数据报送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最小必要”原则的引入,平衡了监管需求与平台发展的关系,既避免过度收集数据,又保护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办法》推动穿透式监管与技术赋能,借助实时数据报送和大数据分析,实现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此外,强调政务数据共享与社会共治,形成多方协同的治理格局。

《办法》的实施对平台经济发展影响深远。一方面,平台合规成本上升,需投入资源建立数据报送系统,中小平台面临较大技术升级压力。另一方面,推动平台从“被动合规”向“主动治理”转变,通过数据分析优化内部风控体系,重塑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

三、直面挑战:《办法》实施的痛点与应对之策

尽管《办法》亮点颇多,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数据安全与隐私风险加剧,大量敏感数据集中报送,一旦泄露,将对商家、消费者和平台造成严重影响。不同平台执行能力存在差异,中小平台可能因技术和成本问题,难以满足监管要求。监管协同难题尚未解决,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有待完善。此外,合规标准的模糊性也可能引发争议。

为应对这些挑战,监管部门、平台和第三方需协同发力。监管部门应加强技术能力建设,搭建统一数据处理平台,实施分层分类指导,并开展试点与反馈机制。平台需升级内控体系,引入技术工具,加强行业协作。第三方可通过独立审计和公众监督,助力数据治理。

四、多元视角:《办法》实施的多维思考

在《办法》实施过程中,还需关注法律与伦理的平衡,避免过度依赖数据限制平台创新。同时,可借鉴国际经验,如欧盟的“风险分级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的精准性。从长远来看,《办法》的实施有望推动我国平台经济迈向高质量合规竞争阶段,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监管进入“数据驱动”的新阶段。只要各方齐心协力,定能突破重重挑战,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贡献智慧与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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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中心曹叔

电商中心曹叔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电商行业意见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