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出身卑微的宦官,如何在短短数年间权倾朝野,甚至能够左右帝王的生死。
他凭借什么手段,在残酷的宫廷斗争中步步为营,最终掌控了整个帝国的命脉。
这个人的名字叫赵高,他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然而,权力的巅峰往往伴随着致命的风险。当赵高站在权力的顶端时,他内心深处那扭曲的欲望酝酿着一个巨大阴谋。
那么,是什么样的心理因素,最终导致了他的覆灭和整个帝国的崩塌?
——【·心理扭曲·】——
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人类个体与生物个体的重大差别就在于:人类个体除了具有一般生物个体所具有的生物特征外,更重要的是具有不同于生物个体的个性心理。
心理学认为,个性心理是人类个体所具有的一定倾向性的各种心理品质的总和。由于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因而对人类个体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有着极其重大的影响。
一个历史人物,在历史上所起作用的大小,除取决于该人物所处的阶级、时代等基本要素外,还受其个性的重大影响。
马克思认为:历史“发展的加速和延缓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这些‘偶然性’的,其中也包括一开始就站在运动最前面的那些人物的性格这样一种‘偶然情况’。”
因此,在分析考虑赵高弄权乱政的诸多因素时,我们不得不考虑赵高的个性心理对其行为的重大影响。
人首先是生物的个体。人类个体个性的发展,必然离不开其本身所具有的生理特征。
人本身的生理特征,虽然不能够预定个性的发展方向,然而它却构成了个性形成的基础,影响着个性发展的道路和方式。
一个生理健全的人和一个生理残缺的人,即使处在完全相同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个性发展,很难说会趋向一致。
因此,在剖析赵高的个性时,首先就应该考虑其特有的生理特征对其个性的重大影响。
众所周知,宦官是指中国古代社会中被阉割掉生殖器的男性宫廷奴仆。
男性被阉割后,在生理上一方面会出现内分泌功能的紊乱;另一方面男性特征基本消失,变成一种不男不女的“怪物”。
变态心理学认为,内分泌功能的障碍或肌体组织的变异,一般都会使人的个性发展偏离正常轨道,进而不同程度的出现心理变态。
在中国历史上,因生理因素而发生心理变态的宦官是相当多的。
这类宦官在性格上喜怒无常,他们常会无故哭泣或发无名之火。他们的自卑感也特别强烈,容不得别人当着他们的面说“割”字。
但是,另一方面心理正常的宦官也为数不少。如西汉司马迁惨受宫刑后,曾想一死了之。
但后来,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力,不仅正视人生勇敢地活了下来,而且还为后人留下了辉煌的《史记》。
可见,人之被阉割,并非心理变态的唯一因素。赵高特有的生理特征只是为其个性的非正常发展埋下了潜在的基因,也就是说,为其心理的变态提供了可能。
人不仅是生物的实体,而且最根本的是社会的实体。人只要不脱离社会,他就必然会生活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
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伦理道德、风俗习惯、意识形态、公众舆论等会通过各种方式手段影响个体,从而使个体社会化,成为复杂社会关系的体现者,也就是成为具有个性的人。
显然,影响赵高个性的发展,除生理因素外,更重要的、最根本的还是社会因素。那么赵高受到哪些社会因素的重大影响呢?
社会大变革的影响,此其二。战国时代,中国正处于从大分裂走向大统一的社会大变革时代。在秦始皇凌厉的军事进攻面前,山东六国很快就土崩瓦解,六国的许多王室贵族被俘被杀。
赵高一家,作为赵国的贵族、赵王的远亲,虽然逃脱了被杀的厄运,但却做了秦国的俘虏。
赵父被处以宫刑,赵母“被刑戮,世世卑贱”,赵高及其兄弟数人也被处以宫刑,并被罚为秦宫廷的奴仆。
后来,秦始皇闻赵高力大并通狱法,就任命他为中车府令。但是,好景不长。不久,赵高犯了大罪,差一点成了秦始皇的刀下之鬼。
家庭的破败,父母兄弟以及赵高本人的不幸遭遇,对赵高不仅是一种残酷的精神打击,而且还经常刺激着赵高,使他的内心活动极为复杂。
一方面,出于为己雪耻、报效父母以及受血亲复仇传统观念的影响,赵高对秦始皇产生了强烈的报复欲望。
但是,由于秦始皇的精明残忍非同一般,赵高不得不把他的复仇欲望隐藏在内心的最深处,不敢在言行上有所表露。否则,会招来杀身之祸。
另一方面,赵高又具有人类的一个共同的基本心理,即安全需要。这种心理需要,尤其在意志力薄弱、惧怕死亡的人身上表现得更为强烈。
赵高不离秦始皇左右近10年时间,却最终不敢以身为己雪耻,以身报效父母,这证明他正是贪生怕死之徒。
这一类的人把生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他们迫切需要一个安全的环境,以保证他们生命的安全。
但是由于赵高所处的低贱地位以及专制王权的残酷性,这就注定了他必将长期的遭受到生命威胁,他必然也会产生一种极度的不安全感。
上述两种内心矛盾,就构成了赵高精神上的严重缺失。
秦始皇在世时,这些精神缺失,显然无法用其他东西进行补偿,从而最直接地、或最根本地影响了赵高个性心理的正常发展,导致其心理发生变态。
这正如在《第三思潮:马斯洛心理学》中所说:“有一种缺失对有机体并不重要(可以很容易地用别的东西来代替它,对人也不会造成严重影响),而另一种缺失会危及一个人的性格,他整个一生的目标,他的防御系统、他的自尊、他的自我实现,也就是说会危及他的基本需要。”
这样的人,必然会产生心理变态。再次,中国古代社会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对赵高个性心理的非正常发展,也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中国古代文化,是以封建伦理道德学说为其基本核心的伦理型文化。封建伦理道德学说,从来都是把“孝”视为社会最高原则之一。
“孝”的观念,触及社会各个领域,整个社会成员都处于“孝”的制约之中。因而古代中国人特别强调“孝”。
《大戴礼记·曾子孝本》中就说,孝子只能与孝子交游;毁损肢体或冒险身亡,都会给父母带来痛苦,是大不孝。
《孟子》也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赵高恰好是两类俱全的人,不仅毁损肢体,而且还不能生育后代。
因而在古人的一般道德标准中,赵高无疑是上辱其先,中伤自体,下绝其后的大不孝者。人们鄙视他、唾弃他。
这种来自社会的强大精神压力,只要赵高还活在世上,他就无法摆脱,其心灵必将长期备受煎熬。
这种精神煎熬摧毁了他的自尊、他的自爱以及自信,严重地影响了他个性的正常发展,进而从一个方面导致其心理发生变态。
人的个性的非正常发展,人的变态心理的出现,或源于一种因素,或源于多种因素。
赵高的个性心理的非正常发展以及其变态心理的最终形成,就是在上述三种因素的相互影响、相互强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追溯赵高饱受精神折磨的根源,自然是秦始皇,秦始皇给他带来了所有的不幸。
因此,他极端仇恨秦始皇,而且还扩大到整个秦始皇家族。他不仅强烈地渴望报复秦始皇,甚至不放过秦始皇家族中的任何一个成员。这就构成了赵高变态心理的主要表现。
正是在这种变态心理的支配下,他总是千方百计地扰乱朝政,最后不仅葬送了秦始皇辛辛苦苦夺来的江山,而且把秦始皇家族的成员全都送进了坟墓。
——【·宦官党政·】——
心理变态者的行为,无奇不有。许多心理变态者都具有严重的侵犯行为。他们总是试图在仇恨与破坏之中,寻找某种乐趣或安全感。
他们杀戮、残害、折磨、侮辱他人,从来就没有一点心理上的不安,也根本就没有一丝悔意。赵高在秦廷弄权乱政,就正是这样一部历史。
在秦始皇时代,赵高的变态心理已经形成。心理变态者,虽然心理活动不正常,但是思维能力并没有受到损害,只不过思维方式多有奇异之处。
他们对他人的缺陷和弱点特别敏感,而且往往会利用他人的弱点来谋生或满足自己偏执的欲望。尽管秦始皇十分敏感和极度残忍,但赵高暗中却在做复仇的准备。
他一方面竭尽全力地侍奉秦始皇,取得了秦始皇的宠信;另一方面又极力讨好秦始皇的爱子胡亥,使“胡亥私幸之”。赵高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自己创造复仇的条件和机会。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病死沙丘,这就给赵高提供了复仇的机会。赵高扣住了秦始皇命他转发给长子扶苏的遗诏和皇帝玉玺,鼓动胡亥篡改诏书,杀兄称帝。
赵高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赵高教胡亥狱法数年之久,对胡亥的“能薄而材谫”,昏庸无能的弱点相当清楚。
倘若胡亥能做皇帝,赵高就可以利用胡亥的昏庸以及对自己的信任,来实现其强烈的复仇欲望。
后来,胡亥杀其兄扶苏,当上了秦二世。赵高因为拥立秦二世有功,因而秦二世对赵高更是言听计从。这就为赵高日后的复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秦二世当政不久,赵高的变态心理就逐渐表露出来,一场大仇杀的帷幕被赵高悄悄的拉开了。
赵高以秦氏诸公子“其属意怏怏皆不服,恐为变”为理由,唆使秦二世杀掉了自己的兄弟姐妹。昏庸的秦二世居然听信了赵高之言。
于是,在赵高的精心策划下,“公子十二人戮死于咸阳市,十公主死于社,财物没入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六公子戮死于社”“公子将闾昆弟三人,……拔剑自杀”。
在变态心理的支配下,赵高的报复手段是很残忍的,其表现是:(1)实行连坐法,甚至族诛法,凡同秦氏诸公子有关系的人,都在杀戮惩处之列;(2)杀人手法令人发指,“十公主死于社”就是例证。义为肢解处死。
在这场大屠杀中,秦二世的兄弟姐妹被杀掉二十余人,所剩无几。但此刻,赵高并没有得到满足,因为毁灭整个秦氏家族才是他的最终目的。
因此,赵高的下一个复仇目标,必然是秦氏家族的残余成员,而秦二世则首当其冲。
要打击秦二世,就比较困难,因为他毕竟是皇帝。因此,赵高首先是架空秦二世的权力。
赵高“恐大臣入朝奏事毁恶之。乃说二世曰:‘天子所以贵者,但以闻声,群臣莫得见其面,故号曰朕。……(陛下)今坐朝廷,谴举有不当者,则见短于大臣,非所以示神明于天下也。且陛下深拱禁中,与臣及侍中司法者待事,事来有以揆之,如此则大臣不敢奏疑事,天下称圣主矣。’”
这一番鬼话居然使“二世用其计,乃不坐朝廷见大臣”于是朝廷“事皆决于赵高”。
赵高架空秦二世、大权在握后,就开始了一系列弄权乱政的活动。首先,他设法让秦始皇家族成为天下之公敌,以便趁天下大乱,伺机报复。
秦始皇时,苛酷的刑法已使天下怨声载道,社会矛盾异常尖锐。
对此,赵高不仅不设法缓解,相反还鼓动秦二世推行重刑酷法,“二世信赵高计,笃责而任诛断”,致使天下出现了“刑者半道,死者日积。杀民多者为忠,历民悉者为能”的黑暗局面。
人民不堪其苦,纷纷揭竿而起,提出了“伐无道,诛暴秦”的起义口号。
面对各地反秦武装的纷纷出现,就赵高所处的地位而言,无论从何方面考虑,他都应该积极主动地协助秦二世镇压各地的反秦起义,但是他不仅不帮助秦二世,相反还数次欺骗秦二世说“关东盗无能为也。”
秦二世信以为真,仍不理朝政,专心致志于声色犬马之中。不久,刘邦兵逼咸阳,秦二世惊慌失措,一筹莫展,而赵高却“乃谢病,不朝见,”抛下秦二世一人不管不问。
其次,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赵高把反对或不顺从他的人,以及与他有私人恩怨的人都看成是他的敌人,一律诛杀。在秦二世刚当政时“赵高为郎中令,所杀及报私怨众多。”
赵高曾被蒙毅定罪法办,对此他一直耿耿于怀。秦二世称帝后,他就在其身边“日夜毁恶蒙氏,求其罪过”。
结果蒙毅不仅被杀,连其兄蒙恬也跟着被杀。丞相李斯、冯去疾、将军冯劫则因屡次进谏秦二世,为赵高怨恨,遂设计诛杀。
通过上述一系列弄权乱政的活动,致使秦朝出现了“忠臣不敢谏,智士不敢谋,天下已乱,奸不上闻”的黑暗政治局面。
在此时,秦二世无依无靠,只有重用赵高。公元前208年,“二世乃以赵高为丞相,事无大小皆决焉”。
赵高为丞相后,可谓权倾天下,放眼一望,朝中再也没有一个可与之抗衡的大臣,就连秦二世也只是一个空架子皇帝。
这时,赵高要一举屠尽秦始皇家族的残余成员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是基于变态者特有的心理,赵高不愿意让他手中的猎物轻易地死去。
他像许多变态者一样,总是希望能从猎物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惊恐、惧怕、可怜、悲哀、痛苦等这类情绪中,寻求到精神上的轻松。
正是出于这种病态心理,赵高就在中国古代史上做出了一件十分荒唐可笑的事件。
据《资治通鉴》记载:一日,赵高居然在朝廷上当着众大臣的面,要秦二世承认他牵的鹿是马。最初,秦二世还嘲笑赵高鹿马不分,但最后却不得不承认赵高的鹿不是鹿而是马。这就是所谓的“指鹿为马”事件。
赵高此举的目的,就是要当着大臣的面,公开羞辱秦氏家族,让秦二世在大臣们的面前抬不起头来。这完全是赵高丧失理智的一种变态行为。
赵高指鹿为马,只是从中获得了精神上的一次短暂轻松。很快,一种无法控制的、固执的杀戮念头又在他的心中萌生。
公元前207年八月,赵高以秦二世荒于政事,不听劝谏为借口,逼杀秦二世,并“以黔首(平民百姓)葬二世杜南宜春苑中”。
秦二世历来对赵高宠爱备至,但最后不仅被赵高所杀,而且还被当作一般百姓草草埋葬。这说明赵高的报复欲望是何等的强烈和偏激。
秦二世死后,赵高又以“秦地益小,乃以空名为帝”的理由,宣布秦氏家族的继承人不能使用皇帝的称号,只能使用王的称号。
作为权宜之计,子婴被赵高立为秦王。随后,赵高试图同项羽的反秦武装约定“灭秦宗室而分王关中”。
显然,赵高准备彻底瓦解秦始皇一手打下的天下,同时屠尽秦氏家族的残余成员。
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子婴先发制人,骗杀赵高并诛其三族。赵高虽死,但是他基于变态心理的种种行为,即一系列弄权乱政的活动,却把秦朝的元气几乎耗尽。
子婴虽年轻富有才略,但毕竟无回天之力。公元前207年12月,“诸侯兵至,项籍为从长,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秦氏家族“宗庙灭绝矣”。
——【·反思与警示·】——
综上所述,秦始皇的残忍,直接或间接地给赵高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从而导致其心理发生变态。
为满足自己的报复欲望,赵高以其变态者特有的思维方式,在秦廷进行了一系列既奸诈又愚蠢的乱政活动。
这些乱政活动,严重地挫伤了秦朝统治阶级的元气,使他们不能有效地团结起来、组织起来镇压秦末反秦起义,从一个侧面促进了秦朝的迅速崩溃。
赵高的弄权乱政,虽已成为历史的陈迹,但探讨其弄权乱政的心理因素,于今人不无益处。每个社会成员的一生,都必然或多或少地出现各种各样、或意想不到的痛苦与不幸。
对此,每个社会成员不仅应直面正视,而且更应该为自己寻求到一种健康向上的心理平衡支点。否则,社会成员就会出现个性的非正常发展,甚至产生变态心理。
这一点,对于身居高位的社会成员尤为重要,他们的非正常个性或病态心理,不仅会损害他们自己的身心健康,更严重的是会给社会造成难以想象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