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一生(41)五十六岁32以后我军何日渡江,完全由我方选择

代逍遥 2024-06-21 21:19:26
同日 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总前委并告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谈判至十五日(卯删)已告一段落。 十六日至二十日(卯哿)是给南京考虑决策时间。 在此时间内,我军应将一切必须攻占的北岸及江心敌据点全部攻占。 二十日以后我军何日渡江,完全由我方选择,不受任何约束。” “南京是否同意于二十日签字,决定于美国及蒋介石的态度,因此把握不大。 南京方面认为我军渡江有很大困难,他们不相信我军能够大举渡江。 我们估计他们二十日以前可能不理我们,要看一下我军能否于二十日以后真能渡江。 假如我军真能于二十二日(卯养)渡江成功,则协定仍可能于二十三、四、五等日签订。 故你们应按原计划,确定于二十二日渡江不要改变,并必须争取一举成功,是为至要。” 同日 为新华社写新闻稿,介绍四月一日以来国共谈判情况和提出《国内和平协定》的经过。 新闻稿指出:“协定全文为八条二十四款,不但采纳了南京代表团方面的意见,各民主党派的领袖人物亦从旁积极提供了意见。 中共代表团于十五日的双方会议上宣布,谈判以四月二十日为期限,南京代表团是否愿意于协定上签字,须于四月二十日以前表示态度,四月二十日为签字日期。 十六日上午十一时,南京代表团派遣黄绍竑代表及屈武顾问飞南京,向南京政府请示,现正等候南京的答复。” 4月18日 关于渡江作战的部署问题,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总前委,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谭震林(总前委转)电,指出:“完全同意总前委的整个部署,即二野、三野各兵团于二十日(卯哿)开始攻击,二十二日(卯养)实行总攻,一气打到底,完成渡江任务以后,再考虑略作停顿,采取第二步行动。 请你们即按此总计划坚决地彻底地执行之。 此种计划不但为军事上所必需,而且为政治上所必需,不得有任何的改变。” “总前委主张待渡江任务完成后,以陈谢三兵团出徽州沿浙赣公路东进; 以宋郭九兵团监视芜湖、南京,主力位于南京以南; 以陈赓四兵团接替九兵团在芜湖的任务,并准备加入攻南京; 王谭七兵团、杨苏五兵团的任务照原规定不变等项,我们认为目前可以照此预拟施行。 待粟、张方面渡江后所遇敌情变化明了以后,如须有所变更,再按情况临时改变。” 4月20日 南京国民党政府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上签字。 本日晚,由第三野战军第七、第九兵团组成的中突击集团,首先在安徽枞阳至裕溪口段突破敌人长江防线。 二十一日,第二、第三野战军在西起江西九江市东北的湖口县,东至江苏江阴县,长达五百余公里的战线上,强渡长江,彻底摧毁国民党军苦心经营了三个半月的长江防线。
0 阅读:1

代逍遥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