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一男子带妻子到某酒店入住,两人洗漱完云雨了一番,便相拥而眠。第二天早上六点过,男子被一阵刺耳的声音吵醒,睁眼一看,大吃一惊。一个陌生男子在窗外拿着工具,砰砰砰的施工。 事发这天,男子孔某和妻子在外游玩了一阵,就到某酒店开了一个房间,两人用房卡刷开房门,洗漱完毕,便脱了衣服就睡去。孔某和妻子入住的房间在6楼,或许是为了通风,他们睡觉的时候,只把纱帘合上,没有拉窗帘。 当天晚上孔某睡得很香,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6点多钟,然后,他就被窗外传来的砰砰砰声音吵醒了。孔某当时以为是其他地方施工,可睁眼一看,却发现工人就在窗户外,他和妻子与对方中间,只有透明的纱帘相隔。 孔某意识到自己和妻子都没有穿衣服后,赶紧起身拉上窗帘,防止走光,孔某妻子则趁机拉上被子。随后,孔某穿好衣服,找到酒店前台,询问怎么回事,怎么会有工人在他们房间外施工? 酒店工作人员拍了拍脑袋,他此时才想起要提醒顾客,今天早上有工人到酒店施工一事,工作人员发现自己失职后,向孔某和孔某妻子道歉,并提出免一半的房费作为补充,但孔某觉得酒店没有诚意,予以了拒绝。
事发后,孔某将视频发到网上,提醒大家不要入住某某酒店!紧接着,酒店联系孔某,将赔偿金额从200元提高到1000元,不过有一个要求,孔某要把发网上的视频删了,孔某不同意,再次拒绝。 1、对于此事,网友直言,我就是干这个活的,有纱帘隔着,只要屋子里面不开灯,屁都看不到! 再说了,就一个没穿衣服,又不是没有见过世面,谁会一直盯着看啊? 也有意见说,不管有没有看到,酒店让工人6点施工都有问题,大家是到酒店休息的,6点多施工不是扰人清梦吗?酒店有过错,应该赔偿孔某夫妻损失。
2、有朋友认为,工人违法了,侵犯了孔某夫妇的隐私权,是这样吗?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注意,侵犯隐私权的方式是,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根据“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孔某夫妇认为工人在外干活,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需要拿出证据予以证明。
简单的说,孔某夫妇要证明工人往房间里看了,而且看到了他们没穿衣服的画面。
民诉法解释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如果这事闹到了法院,孔某夫妇却拿不出证据,他们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后果。
3、酒店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客人到酒店入住,酒店有保障客人权利不受侵害的义务,出了现在这事,酒店难辞其咎。
除此之外,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具体到本案,孔某夫妇既可以要求酒店一方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酒店承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
但要注意的是,民事责任采用的是损害填平规则,不管孔某夫妇如何选择,最后得到的赔偿,是填平其遭受的损害。
这对小夫妻感情真好,云雨一番相拥而眠。
不讲武德之人
差不多就得了,裸睡又不拉窗帘,谁tm知道你们这么嗨浪?该赔也赔了你还整人家[点赞]
就算拉了窗帘,还有摄像头呢,说不定夫妻干仗都尽收眼底了
隐私强的酒店,6点就来施工了,呵呵,我们小区如有施工队,一律8点半之后进
在外面施工,凭什么赔偿?动不动就隐私。若进了房间要求适当的赔偿无可非议。
当时我正在施工中,突然看到了白花花的一堆…当时紧张极了!
我一兄弟在某酒店二十楼处清洗外墙,一女子故意裸着身体在房间内走来走去,我兄弟敲着玻璃大声警告她,可她任然我行我素,我这兄弟当场高血压犯了,不能工作了,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汰院审理后判该女子判了一万元损失费。
别人不知道,反正我睡觉肯定要拉窗帘的,倒不是怕偷窥,主要是早上天亮以后影响睡觉。
住酒店晚上睡觉不拉窗帘?这不是能不能看见的问题,这是一大早睡不着觉的问题[抠鼻]
不放视频谁信啊
小编你是不是看见人家云雨了,还是你自己的经历?
AI
工人说闭着眼干的活,阁下如何应对
谁告诉你夫妻俩云雨一番以后才相拥而眠?是那男人还是女人?小编就是在编造作文赚流量。
工人应该破窗而入
开头好醒目的六个字,ai厉害👍🏻
这个故事说了N次了,现在又来陷害哈尔滨,这个文章发布者,应该抓起来
这是看到看不到的问题?
哈尔滨冬天不能开窗户
图都没有,全靠编。
住酒店睡觉不拉窗帘?
一天换一个城市,转载也用点心
小编是准备写一篇番外黄文吗?一番云雨需要特地交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