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二)今起实施!7类行贿行为从重处罚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3-01 17:3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7类行贿行为将从重处罚。

据悉,刑法修正案(十二)明确列举了严重行贿情形,具体包括七种情形: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明确规定对这七类行贿行为要从重处罚。从重处罚的精神不仅体现在司法适用中的量刑方面,也体现在监察执法环节查处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马岩介绍,刑法修正案(十二)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抓住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利益链条的关键,对于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进一步发挥刑法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马岩还提出,审判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坚持依法惩处行贿犯罪,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切实扭转“重受贿、轻行贿”的观念;突出重点、精准有效惩治,对于行贿行为,依法严惩不贷,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同时,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加大对行贿犯罪分子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决不让其从中获利,进一步推动完善对行贿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合力惩戒行贿犯罪,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刑法修正案(十二)还调整提高单位行贿罪的刑罚。实践中,一些行贿人以单位名义行贿,规避处罚,导致案件处理不平衡,各方面反映对单位行贿惩处力度不足,刑法因此作了相应修改。

此外,刑法修正案(十二)对其他贿赂犯罪的刑罚作出相应调整。我国刑法根据贿赂犯罪的主体、对象、行为等不同,规定了较多罪名,对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作出调整后,为贯彻从严惩治的精神,相应地调整对单位行贿罪等其他贿赂犯罪的法定刑,做好衔接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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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回

轮回

2024-03-02 07:13

恢复死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