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施先生的妻子程女士住进了合肥肥东安贞医院保胎。由于医护人员工作失误,将保胎药送成了打胎药,造成程女士误服。事发当日拿错药的护士已经被停职处理。
可悲的是这个未发育的胎儿,既承担了药物的作用,即使没事,父母也不要了,医院也不愿意承担如果以后有缺陷的责任。
护士的大意确实性质严重,但是这个药物致畸性不明确,在观察没大问题的情况下,父母马上表示不要了,也有点对未来的孩子残酷了。
我们也要理解父母的想法,如果孩子出生后真的有问题,这是可怕的,不但是父母一辈子的负担,作为孩子的自己要在社会承担多少风风雨雨。
有人说吃了3粒米非司酮一共75mg,各种检查也没有什么事情,医院也按规定处理了,都怀孕17周了,你自己不想要孩子就不想要呗,还找媒体?还要怎么给说法?就是明摆着想赔钱。
这么说是严重的不负责任,俗称“站在说话不腰疼”。如果不把事情扩大下,都私下解决,你敢保证以后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你敢保证会医院加强管理?
一方面来说。
护士发错药确实有责任,按照规定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但是很多人攻击整个护士群体,这就不对了。
另一方面来说。
医护人员在给孕妇药的时候都不看药的吗?所以这件事情完全就是一方的责任导致这个悲剧的发生,我认为该赔偿就赔偿,该道歉就要道歉,对当事的医护人员做出必要的惩罚。
这看似只是一个小小的事故,往小了看只是医护人员给错了药,往大了看这可以算为一场蓄意谋杀,谁知道这个医护人员到底是不是故意的。
也许很多人认为话说的重了些。但这个社会很复杂,人心难测。
愿大家都一样的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