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警惕和纠治“新形象工程”

南方日报 2024-03-26 10:06:19

王庆峰

根据媒体报道,全国多地正在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坚决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的工作提示》。其中,“新形象工程”的表述令人耳目一新。

“形象工程”由来已久,老百姓深恶痛绝。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四风”高压态势下,原先以豪华楼堂、庞大建筑为主角的“形象工程”大大减少,但少数地区却出现了反弹和变样。一些地方不赤裸裸地贪大求全了,不明晃晃地建楼堂会所了,不搞扎眼的特色建筑了,但追求“政绩”“面子”的冲动并没有减少,反而更加隐形变异、巧立名目,以“民生工程”“文化建设”“留住乡愁”等名义冠冕堂皇地推进,这就是“新形象工程”。

工作提示列出了8类情况: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城市“名片”,争创“创新城”“智慧城”“幸福城”,钻营各式各样的“百强县”称号;打着“为民谋福祉”的幌子,打造豪华的“市民之家”“办事大厅”“群众文体馆”;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热衷在政府数字化建设中建巨幅大屏,“换一任领导换一个系统”;豪华“办节”,片面追求“人气”,不计成本跟风办音乐节、论坛等;创建文明城市只注重做“表面文章”;搞“精致”党务,以党建为挡箭牌搞展厅、刷标语、做牌匾、上马基建类设施;斥巨资大建城市规划馆、城市展览馆、智慧城市馆等展览设施……

与以往的“形象工程”相比,这类“新形象工程”套着“民生”“党建”“文化”“旅游”的外壳,隐蔽性、欺骗性和迷惑性更强,更加难以定性,查办起来也容易遭受阻力,但造成的隐患一点都不少:有的工程实际取代了楼堂会所,给一些领导干部提供奢侈享受,中间存在“手乱伸、权滥用”的腐败风险;有的工程严重脱离实际,没有找准产业发展定位,缺乏科学规划布局,往往闲置无用,造成资源浪费;还有的大肆举债,寅吃卯粮,挤占了本该用于改善民生的资金,甚至使一些地方掏空“家底”,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对长远发展造成了严重伤害。

“形象工程”不管新旧,从根本上说还是权力观、政绩观出了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将个人升迁摆在第一位,对周期长、见效慢的工作无感,总是想着上马一个大项目、引进一个大工程、包装一个新概念。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中,原贵州六盘水市委书记李再勇坦白,“自己离中管干部只有最后一步了,希望搞一些大手笔、大动作,搞一点大动静,这样才能够引起上级的关注”。原福建漳州市委书记陈家东也曾大肆上马旅游项目,但出发点存在严重偏差,“希望在一年一度的花卉博览会之前突击建设,好让上级领导看到自己的政绩”。

中国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不久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从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并作为从重或加重处分情形,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坚决纠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决心和态度。此外,还应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高质量发展,反对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反对华而不实、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反对竭泽而渔、劳民伤财。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各级政府要习惯过紧日子,这是应对当前财政紧平衡状态的必要之举。通过重点纠治“新形象工程”,对顶风而上、问题突出的案例进行严肃查处,期待能让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从根本上树立现代财政理念,培树“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格局,多做一些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惠及子孙的事情,坚决防止“穷折腾”、搞“花架子”,切切实实造福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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