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规定

夜华神格的分裂 2025-03-24 17:55:58

传染病管理规定

1、科室成立传染病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传染病资料搜集的医生及护士共同组成。科主任为传染病管理第一负责人,建立科室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各级各类人员明确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工作中的职责并切实履行职责。

2、每季度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培训。

3、每季度对科室传染病防治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科室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及时将发现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5、医务人员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填写订正卡;医务人员定期自查传染病错报及漏报情况,对错报和漏报病例应及时补报和订正。病人出院时,如诊断与入院诊断病名不符时,住院医生应及时填写传染病订正卡。

6、传染病报告的时限、方式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7、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科或转院治疗;必要时对患者所在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

8、医务人员在接触传染病患者中做好自我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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