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杨峰
4月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广东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获悉,4月9日,该院将开庭再审“李四强涉嫌抢劫”一案。
案卷材料显示,2007年,智力残疾的安徽利辛人李四强在南京打工时,被进行外来暂住人口检查的南京建邺警方查获。因身上有一张抢劫案在逃人员“刘西文”的身份证,李四强被抓,后被广东汕头市龙湖区法院以“刘西文”的身份,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2009年,发现“刘西文”的身份有问题后,广东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审,得出李四强借用“刘西文”身份证冒名为“刘西文”作案的结论。此后,该案被告人“刘西文”的名字变更为“李四强”。
李四强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两获减刑,共减去刑期3年3个月。2016年,李四强刑满释放回到老家,家人才知道了他的详细经历。
李四强的哥哥李奎星认为,抢劫案案发时间段内,李四强在安徽利辛的村子里,不在案发地广东汕头,决定帮他申诉。出狱两个月后,李四强病重不治去世。
2016年10月28日,李奎星向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法院递交了申诉书,他认为判决李四强为抢劫犯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用于更名的刑事裁定书程序违法,因此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李四强案再审,并改判无罪。
2017年3月28日汕头市龙湖区法院给出回复,认为李四强被抓时,身上有刘西文的身份证,身份证上的照片又像其本人,且在公安机关讯问和法院审判过程中仍继续冒名“刘西文”;并认为用裁定书方式更正被告人姓名不影响犯罪事实认定,不构成程序违法。龙湖区法院驳回了申诉。此后,李奎星继续申诉。
2023年1月30日,北京青年报报道称,2022年8月初,刘西文所涉汕头抢劫案的两名同伙(已刑满释放)在看了李四强的照片后,均向记者表示,不认识照片上的人,这个人没有与他们一起作案。2022年9月16日,真正的刘西文,被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以涉嫌抢劫罪逮捕。
2023年2月,针对此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回应称,申诉人李奎星就其弟李四强犯抢劫罪申诉一案,该院已受理,正在审查中。
2023年5月8日,李奎星被诊断为胰腺恶性肿瘤、继发性肺恶性肿瘤和淋巴结继发性恶性肿瘤,住院检查后,被确诊为胰腺癌。
2024年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称,该院依法对申诉人李奎星就原审被告人李四强犯抢劫罪申诉一案,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该案符合再审条件,决定指令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再审。2024年4月1日,李四强的家属获法院通知,该案将于4月9日开庭。
2024年4月8日,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李奎星因身体原因,未能前往潮州参与9日庭审的旁听。
在发现虽持有同名的身份证,但不是同一实施犯罪的具体自然人时就应当起动再审或抗诉的了。
李四强抢劫案再审:当事人出狱两月后病逝,同案犯称并不认识他
这种智力残疾的不是和精神病同等待遇?我还以为是一样的呢!
点赞啦点赞啦,你的赞是我继续创作的动力
标题,“刘文西”,正文,“刘西文”
并不神奇只要有证据不管怎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