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贵州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谦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图据黔南州中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23年,张谦利用担任黔西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州委常委、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六盘水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土地审批、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8万余元,其中169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庭审中,张谦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公开信息显示,张谦生于1965年9月,2022年2月13日当选黔西南州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去年7月,他在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的任上被通报落马。今年1月,他被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
当时,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称,经查,张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藏和阅读政治性有害的违禁出版物,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姚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