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兆玉)日前,240公斤鱼苗翻腾欢跃游进北运河。昨日下午,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多单位,对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涉及的240公斤鱼苗以增殖放流的方式投放于北运河中,修复因非法捕捞行为对自然水域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
“车来了,开始投放,咱们动作轻一些,别伤到鱼苗。”在北运河通州段,一辆水产车满载着鱼苗停在岸边。工作人员拿出渔网,将活蹦乱跳的鱼苗装进塑料箱中,240公斤的鱼苗陆续游进了北运河中。这是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公安局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等多部门开展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2023年,3起案件的当事人分别使用禁用方法(电鱼)和禁用渔具(地笼)在禁渔期、禁渔区内进行捕捞,被通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后,启动行刑衔接移送至公安机关追诉刑事责任。3起案件捕获的渔获物价值虽少,但其对自然水域生态环境的损害不容小觑。
经对非法捕捞行为对自然水域造成的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进行评估,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人民检察院与当事人磋商达成一致,当事人购买了与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总价值相等的苗种对受损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