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1800元,只收现金不要转账!”近日,河南漯河,一群穿“红马甲的“志愿者”向小车摊主收费1800元未果,便强行将摊位小车推走并恐吓摊主。
据悉,因当地政府为发展旅游业开了新的景区,为了大众通行方便,便配套一条双向八车道的道路。随着人流量的增大,小车摊主也随之越来越多,生意也越来越好,而这些小摊贩与当日村民的矛盾也越来越大。
而视频中的“红马甲”是附近村的村干部、村民找来的“志愿者”。根据视频中的当事人所称:他们强行恐吓摊主,要求让出中间好位置的摊位,给村里的人使用。并且私自划分摊位号,让摊主抽号并缴纳1800元三个月的摊位使用费。
从视频中来看,“志愿者”的行为确实有些粗暴,直接要推走小车,并撞倒了一名妇女,“执法”过程不免有些粗暴。
1、“志愿者”有没有权利收取摊位费? 在我国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志愿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 退一步来说本案中的红马甲不是“志愿者”,那么红马甲是否有权利收摊位费呢? 当然没有权利,本案中的摊位是设置在马路两旁,占用的是公共资源,应该由城市执法管理局来统一统筹,制定价格,规划摊位、收取费用等。而不是由红马甲粗暴“执法”收取摊位费。
2、只收现金不收转账其意何在?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摊位费只能收取现金不接受转账。除非有不想留有任何痕迹的嫌疑。如果红马甲未经有关部门授权,收取费用,那么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如果红马甲是经过有关部门授权的收取摊位费,那么也应该按照要求开具盖有责任单位印章的收据或者发票。
共建文明城市,共享文明成果 ,希望当地政府能从现在做起,及时改善景区环境,规划好摊位,妥善处置当地村民和摊贩的关系。
用户10xx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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