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红“卖崽青蛙”的尺度:没有造成很坏后果,提倡免于处罚

善意生活家 2023-05-14 19:52:19

“放开不是无序,规范是为了更好的持续;这里是善意生活家,看待生活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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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包容,但也要在制度的范围内。

每个人生活都苦,但这也不代表可以去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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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崽青蛙”,成为了很多城市都会有的存在。

素材图,来源于网络,全篇同,侵删

蠢萌的造型以及和路人有趣的互动。

这算是成为了一道比较亮眼的风景线。

本人因为比较宅,所以没怎么见过。

上网上搜了一下价格,批发的话,大约在几块到十几块不等。

至于向外售卖的价格可能每个地区也都有所不一。

总得来说,卖得好,还是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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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种流动卖玩具的做法是否可取呢?

上海市的执法局局长徐志虎在节目中做出了回应。

“根据去年12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个人和单位禁止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

但是允许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划定特定区域,在这里规定业态、规定时段,从事一些设摊经营的活动。”

显然,单纯从规定上来看。

“卖崽青蛙”的行为,就是在流动兜售玩具。

属于“擅自兜售物品,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对行人和环境是种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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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硬的,也是人性的。

这种行为毕竟不符合法律规定。

必然是要审慎监管。

也是为了防止真正出现事故的时候,而追悔莫及。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考量。

也是为了生活,要不谁愿意穿上厚厚的玩偶服,拿着玩偶在闹市中穿梭。

有的时候,还会遭遇那些没素质的客人,随便拍打,甚至是羞辱。

曾经以为这个玩偶的背后,都会是小年轻。

直到我看到一张图片,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拿下青蛙头,喘着粗气。

她可能不懂什么网红,什么潮流,什么玩梗。

她只知道,这样的装扮可以得来钱。

不论是为了她的生活,还是为了她所疼爱的孩子们。

所以这就催生了另外一个名词“柔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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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新业态对社会影响比较小的这种违法行为。

我们一般还是提倡采取教育、约谈警告的这种办法来解决。

如果前期整改了,没有造成很坏的后果,那么基本我们还是提倡免于处罚。”

可爱的外表下,要有颗守法的心。(还有一些其他的隐患,比如说有的时候穿着这个骑电动车,对别人不安全,对自己也是)

不容易的生活经历里,也要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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