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强企业起诉街头商铺:是真切维护自身权益还是格局小了?

善意生活家 2023-05-27 11:20:22

“大龙虾较劲皮皮虾?这里是善意生活家,看待生活百态”

01

一旦权益遭到侵犯,必然需要维权。

而且我们也不反感生活中那些“较真”的人。

正是因为有些切合时宜的“较真”,才能让人们更好规范自己行为。

但是有些斤斤计较,又让人觉得可能有那么一丢丢的难以理解。

02

事情是这样的。

据媒体报道。

此前,山西运城的商户段女士收到了一张起诉书。

原告方是某家纺巨头。

根据相关的词条查询,该家纺是国内最早致力于家用纺织品的生产与销售。

是国内第一家启用代言人的家纺品牌。

其中,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布了2011—2012年度全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榜单,博洋纺织位居全国城市前列。

而被告段女士所开设的窗帘店,只是一件普通的商铺。

面积也就是90余平方米。

当然,我们不能以规格去看待问题。

不是说街边商铺就不会侵权,更不是说对于侵权行为既往不咎。

如果真的有所侵权,那就应该接受相应的处罚。

根据段女士所说,家纺巨头起诉她的理由是:“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索赔12万元。

03

段女士的窗帘店是以自己的儿子名字作为招牌。

据她单方面表述,因为平时就这么叫儿子名字。

仅仅是觉得这样的称呼更亲切一些。

而家纺巨头认为。

一方面,段女士店铺当中的名称和自己的名称有相似字样。

而且对方还借此名称来进行线上线下的同类产品销售。

另外一方面,则是段女士使用与其近似的标识,经营着同类产品。

其行为构成不当竞争。

04

对于此,段女士大感冤枉。

a.不知道有这样一家公司,更没想到对方会起诉她。

b.她的营业执照名称虽然是某窗帘店。

但是她并没有以“博洋家纺”的名义开展过任何业务。

其店里的窗帘制品,也都没有使用和“博洋”有关的名称商标。

05

事情的进展,便是家纺巨头方面已经口头提出撤诉申请。

*从法院方面得知段女士提交的相关户口本等证据后。

而法院会在等到原告将撤诉申请邮寄到法院后,作出相应的民事裁定。

对于这件事,有律师认为,商户所使用的这个名称。

是其本人的儿子,而所用的“博阳窗帘”字眼。

从性质、情节考虑,从生产、经营角度考虑,不能过度适用《商标法》。

不能轻易认定构成侵权。

06

用常规的认知,一打眼去看。

设计风格上,两者有着一些不同。

家纺巨头的名称显然是高大上,而段女士的商铺似乎没那么“硬蹭”。

将名字作为商标的时候,还是有着需要注意的点。

公民虽享有其合法的姓名权,并有权合理使用自己的姓名。

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将姓名进行商业使用时,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还是应该有些注意的点。

例如,A将B的字号作为自身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

以及将与B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并从事类似服务。

A使用的字号起源,虽然是源自于姓名。

但是有可能涉嫌超出合理使用姓名的界限。

07

从经营规模上看,相比较家纺巨头。

商铺更多的是一种养家糊口工作。

很难对巨头产生什么实质性的损害。

但同时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A所注册企业名称,与某些已经名声在外。

在多个相关行业为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B企业商标相似或者相同。

(从事行业也有所雷同)

客观上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A是有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的。

08

对于商标权的重视和保护,这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毕竟这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繁荣,同时也是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不过凡事都讲究一个过犹不及。

如果超出应有界限,是会遭到诟病的。

对于博洋家纺的这一举动,网友们也是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表示是“放大镜”找侵权,也有的说是格局小了。

也有网友表示这是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

上文我们也说了,博洋家纺也是有着撤诉的打算。

事情也是向着好的地方发展。

大家以后要注册商标,真的是需要咨询相关人士,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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