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贺州市发生了一起灭门惨案。
男性死者名为周子雄,时年44岁,为是贺州市地方税务局贺街分局局长,副科级干部。
女性死者为周子雄的妻子,名为凌小云,时年46岁,是当地有名的个体户。
其中,二人时年16岁的女儿与15岁的儿子也均丧命于凶手之手,一时间各种猜测肆起。
本案要从距离贺州市20公里外的水岩坝的一个村子说起。
在这个村子里居住着一户普通的矿工家庭。
男主人老凌,在贺州市平桂矿务局下辖的一个锡矿上班,家里一共有五个孩子,三女两男。
两个男孩与本案无关,这里就不过多介绍。
与本案有关的,主要是老凌的三个女儿。
大女儿凌小凤,自幼残疾,双腿无法走路,不得不依靠拐杖,后与同村一大龄青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生活算不上富裕,但能过得下去。
二女儿凌小云,在80年代初期,只有十六岁左右的时候便去往省城南宁打工,从一名普通的修路工人,后抓住机遇进入一家物资局工作,还嫁给了一个南宁本地人,成了名副其实的城里人。
凌小云的成功刺激到了当时还在读书的妹妹凌小娟,于是凌小娟在初中毕业后,就跑到南宁投奔二姐。
凌小云安排妹妹,在一家糖厂打工。
凌小云和凌小娟
只是没多久,凌小云的婚姻状况出现了问题。
她虽与丈夫有了一个女儿,但因二人观念问题以及性格问题,导致经常吵架。
1995年,凌小云与带着刚出生的女儿离开了丈夫了,结束了这段不成功的婚姻。
也就是这时候,她认识了自己的第二任丈夫,也就是周子雄,当时周子雄还在做建筑钢材生意,同时又是贺州老乡。
而这个周子雄还是贺州税务局的在编人员,只是因为90年代初下海潮,他就顺应潮流办理了停薪留职去做钢材生意。
一来二去,二人谈起了恋爱。
1996年,周子雄不顾家人反对,与凌小云结婚,并随后两年陆续生下一男一女。
因为已经重组家庭了,需要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所以周子雄决定回贺州上班,作为妻子的凌小云自然也要跟随丈夫,她毅然辞去了在南宁的工作,搬到贺州市与周子雄一起生活。
回到贺州,凌小云依靠丈夫的关系,开了一家店做水泥建材生意。
周子雄,凌小云一家四口
再说小妹凌小娟,也跟着二姐凌小云以及二姐夫来到贺州,并在贺州认识了她的第一任丈夫,是一名交警。
而且是坐办公室盖章的那种,自然而然,求凌小娟办事的人络绎不绝,以至于在当时,凌小娟的家庭要比二姐强上许多。
丈夫的地位让凌小娟在自己家庭的地位也是顺理成章变得举足轻重,用她后来自己的话来说;“那段时间自己在家里就像女皇一样!”
可是好景不长,二人也离婚了,好在凌小娟的第一任丈夫有钱,离婚后给了她10万块钱,并带走了二人的儿子。
时间来到2001年,凌小云找上了凌小娟,原因是虽然周子雄在贺州有点人脉,能给她的水泥建材生意拉到客户,但是做生意需要本钱,作为生意刚刚起步的新人,凌小云从哪去弄生意的启动资金呢?
于是就想到了妹妹凌小娟,她开口向妹妹述说起自己的困难。
凌小娟刚刚离婚,再加上以前积攒下来的钱,共将20万元,交给了二姐凌小云。
因为是亲人之间的相互帮衬,凌小娟甚至连欠条都没让二姐来打,按照她的话来说:“这笔钱是自己的入股金。”
就这样,有了妹妹这笔钱的帮助,凌小云的生意也慢慢步入正轨,再加上贺州当时也在进行城市改造,建材方面的生意特别红火,没过一段时间生意就越做越大。
之后凌小云开始包建筑工程,没过几年她就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一名女老板了。
从这时候开始,姐妹俩的身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凌小云从白手起家,到当地有名的女老板,且丈夫也步步高升,甚至做到了地税局贺街分局的局长。
而妹妹凌小娟,自从和第一任丈夫离婚后,家里的“女皇”地位早就荡然无存,心里落差可想而知。
凌小云有钱后,将父母从贺州老家的农村弄到了市区里居住。
并大手一挥,在市郊的一块地上盖起了一栋五层的楼房留给父母住。
当然,凌家父母怎么可能住得了这么大一栋楼房呢?
凌家的大儿子一家和凌小云一家也都住在这里,甚至一段时间凌小云的婆婆为了照看孙子方便,也住了进来。
人一多,再宽敞的房子也嫌挤了,此时已经跻身成功人士的凌小云夫妇自然不愿意再住在这里了,他们在市区爱民路上买地皮建起了一栋6层小楼,举家搬了进去。
凌小云和丈夫还一人买了一辆高级轿车,总之,日子过得那叫个风生水起。
周子雄
可在2007年的时候,凌家出了事。
原来大姐凌小凤查出了心脏病,需要立即手术,但手术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大姐一家根本拿不出来这个钱。
没办法,凌小凤只能找到小妹凌小娟商量此事,可凌小娟也过得好不到哪里去。
此时的凌小娟也重新组建了家庭。
她的第二任丈夫是她在贺州华安客运公司上班时认识的,是个姓李的帅小伙。
这个小李只是客运公司的普通职工,收入可远远比不上她的第一任交警丈夫,每个月工资只有一千出头。
因为丈夫的工资不高,凌小娟只好去想办法做生意补贴家用,但是事实证明凌小娟不是做生意的那块料。
她接手了二姐凌小云曾经做过的水泥批发生意,但是因为经营不善,水泥生意每况愈下,最后只能关门大吉。
相比从前的风光到现在的一落千丈,让凌小娟产生了很严重的焦虑感,最后甚至患上了甲亢。
大姐既然要钱救命,那么就只能找二姐凌小云了。
凌小云和凌小娟
当凌小娟第一次找上凌小云时,凌小云给了她四万块钱。
可这对于医药费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没办法,凌小娟第二次找上凌小云。
凌小云急了,大概意思是有完没完,自己又不是开银行的。
随后凌小娟表示,大姐的医药费需要40万元。
一听这个数字,凌小云就把她给轰了出去。
没有拿到钱的凌小娟自然不甘心,毕竟大姐那边还等着救命啊,没办法,她只能再厚着脸皮去求二姐。
最起码,二姐还欠她20万元。
但凌小云态度坚决,钱是自己做生意的周转资金,都拿出来了自己的生意还做不做了?
就在姐妹俩争执的这段时间内,大姐凌小凤因错过最佳治疗时间不幸去世,这让凌小娟伤心到了极点。
因为凌小娟年纪比较小,二姐打工又走的比较早。
所以她基本上都是大姐一手给带大的,因此对大姐有着独特的感情。
现在大姐的不幸离世让她把所有的怨恨都算在了二姐凌小云的身上,就是因为她的吝啬害死了大姐。
凌小云见状,尤其是看到妹妹与自己反目成仇,也很是后悔,但后悔已经迟了,只能尝试修复姐妹俩之间破裂的关系。
于是凌小云主动找到凌小娟,并让妹夫小李从客运公司辞职,去钟山县帮自己打理工程,每个月包吃包住,2000元,凌小娟没有拒绝。
没想到,这个举动,反而更加快了姐妹俩的决裂。
小李来到凌小云的公司后,过了一段时间却发现只能拿到1500块工资,和说好的2000块差了500啊。
而且承诺的包吃包住,也没有了。
凌小娟就跑去质问二姐。
凌小云向她解释,说公司是靠包工程吃饭的,之前说的2000元工资和包吃住都是在公司有工程的情况下才能做到的,当一个工程结束了相应的工资肯定就会下降,也就不包吃住了。
但是如果公司有了新的工程,相应的待遇还是会恢复。
凌小娟也不好说什么。
可是很快发现,她被二姐给骗了。
原来凌小云还把侄子也安排到了公司里,不仅职位工资比小李高,还能拿到工程款的利润分红,对比起来,自己丈夫小李,就是个笑话。
一气之下,凌小娟要求二姐将欠她的20万元还了。
谁知凌小云直接哭穷,说账上没那么多钱。
气得凌小娟破口大骂,并指责二姐。
没钱?
那在桂林买豪宅的钱是哪来的?
换了几辆豪车的钱是哪来的?
在蒙山县开手机店的钱是哪来的?
凌小云一听,这妹妹竟然在背后偷偷调查自己,自然气得让妹夫卷铺盖走人。
至此,姐妹俩关系彻底破裂。
凌小云看不惯妹妹的贪得无厌。
凌小娟看不惯姐姐的为富不仁。
总之,尽管往后的几年里,有不少人试图修复姐妹俩的关系,但都是徒劳罢了。
灭门案所发生的楼
有一年春节,凌小娟来到大姐家,与大姐的两个孩子在饭店喝酒时,三人就谈到了凌小云。
其中大姐的儿子苏克章说了一句:“二姨这么抠门,如果哪天她出意外死掉了,我看她的钱怎么花!”
苏克章的这番话提醒了凌小娟,凌小娟想如果二姐一家都死了,没有任何继承人了,那她家的钱是不是就会过继到自己母亲的身上呢?
到时候母亲再将这几千万的家产分一下,自己就又能过上曾经那种富足的生活了。
这个想法让凌小娟坐立不安,因为她知道除非什么特殊的突发事件,不然二姐家怎么可能全部都离世呢?
她想来想去将这种想法告诉了自己的丈夫小李,小李劝他别胡思乱想了。
毕竟,如果凌小云死了,她还有孩子啊,更何况,还有周子雄,以及周子雄的母亲。
要继承怎么也轮不上你。
凌小娟随即展开了一个疯狂的想法,那他们都死了呢?
随后,凌小娟找到了大姐的两个孩子,也就是苏克章和苏洁。
并将杀害凌小云全家的想法全盘托出,并信誓旦旦的表示,只要凌小云一家人都死掉,未来你们就能够继承她家的遗产。
两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经不住金钱诱惑,决定入伙。
后苏洁,将自己的男朋友刘胜明拉了进来。
苏克章和刘胜明
而刘胜明也没有正经工作,自然也需要钱,凌小娟承诺,每杀一人就分他10万元。
如果凌小娟一家五口人皆死,他就能拿到50万元。
2010年,凌小娟,苏克章,苏洁以及刘胜明,整整一年时间都在筹备这个杀人计划。
因为凌小云家住在一栋6楼上,如何安全进入而不被发现,成了眼下的一个问题。
不过这个问题很快就被解决掉。
2010年夏天,凌母去凌小云家小住几天,回到自己家后发现她把凌小云家的钥匙给带回来了,于是就让三女儿凌小娟去把这钥匙还给二姐。
凌小娟盯着这串钥匙不禁大喜过望,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于是她马上去配了一套一模一样的,如何进入凌小云家的问题终于解决了。
接下来就要考虑作案时间,如何能够将一家人整整齐齐凑齐呢?
那就必须选择凌小云两个孩子假期时在家。
于是,选择了2011年的大年三十那天。
在这个万家团圆的日子里,谁家不是整整齐齐的呢?
可是,就当四人准备行凶时,苏洁却临时变卦,毕竟这可是对自己亲人下手啊。
苏洁良心发现,谎称钥匙未带,于是,凌小云一家人在大年三十那天,逃过一劫。
凌母
可凌小娟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2011年5月1日深夜,凌小娟,苏克章,刘胜明三人带着铁锤,匕首,手电筒等作案工具,来到凌小云家楼下。
用偷配的钥匙打开门,潜入进去,并脱掉鞋子光着脚上了楼。
凌小云和丈夫以及两个孩子住在四楼,而周子雄的母亲以及保姆住在五楼。
直到5月2日凌晨,等凌小云一家人熟睡之际,三人开始行凶。
他们先是用配的钥匙打开凌小云卧室门,将熟睡中的凌小云以及周子雄用铁锤杀害,为防止不死,凌小娟还指使两人,用匕首多捅了凌小云,周子雄几刀。
案发现场墙上的血迹
之后三人以同样的方法,杀掉了凌小云的两个孩子。
不过三人来到五楼,却发现门怎么也打不开,原来五楼的钥匙没有配好,就这样,周子雄母亲与保姆逃过一劫。
三人拿了一些凌小云家里的现金后,并将地拖了一遍后匆匆离开。
刘胜明连夜带着苏洁逃往广东东莞。
2011年5月2日,警方接到报警赶到了现场。
作案现场十分惨烈,但门窗完好,没有撬动的痕迹,显然凶手是有钥匙或者是被主人放进来的。
同时抽屉没有翻动痕迹,房间内物品摆设整齐,只是丢失了少量财物,显然凶手不是为财杀人。
那么有可能就是仇杀。
可惜的是,当晚周边因为停电,监控成了摆设。
警方开始调查受害者的社会关系。
由于周子雄是地税局贺街分局的局长,当时也谣言肆起,说是周子雄可能因为滥用职权,得罪了人。
可是警方调查发现,周子雄在单位人缘很好,不存在得罪人的情况,而其妻子凌小云,社会关系虽说复杂。但在生意上也没有什么大的纠纷。
现场没有打斗痕迹,只有熟人作案这个可能。
就在警方寻找线索时,法医给出鉴定,通过受害人身上的伤,推断现场至少有两人作案。
与此同时,经过现场取证。
终于在发现了一枚穿着袜子的脚印,预测为身高在1.6-1.7米之间的男性。
并通过凌小云留下的日常账目,发现其生前与妹夫小李产生过矛盾。
也就是我们上面所讲的承诺2000元工资包吃包住,到1500元工资不包吃包住。
凌小云留下的账目
可小李那天却有不在场证明。
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随后,警方又找到一枚脚印。
这是保姆放在门口的一双37码拖鞋留下的,只是案发后,这双拖鞋不见了。
现场脚印
因此推断出,作案凶手中至少有一名女性,穿37码鞋,身高不超过1.65米。
不过,凌母通过回忆,讲出了一个细节。
就是那串钥匙。
而凌小娟的身高很符合警方的推断。
且查到凌小娟的通话记录,在5月1日晚上八点钟时,与一个电话联系频繁。
而那个电话持有者正是苏洁的男朋友刘胜明。
而刘胜明的身高,和第一枚发现的脚印也很符合,再加上案发后,警方发现刘胜明先是去了江西九江,然后又是浙江宁波,最后来到广东东莞。
这个可疑的行为让他成为警方的重点怀疑对象,于是在5月19日晚东莞的一家酒店里刘胜明和苏洁都被警方抓获。
警方将刘胜明抓捕
苏洁自然是知道真相的,随后向警方全盘托出了小姨精心布置杀害二姨全家人的整个案发过程。
至此,这起灭门案破获。
2011年5月20日,凌小娟和苏克章也被警方抓捕归案。
2012年1月9日,贺州中院一审判处凌小娟,苏克章和刘胜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凌小娟等提出上诉,直到2012年4月1日,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1月24日上午,三人被执行死刑。
法庭上的三人,另一人为包庇刘胜明的朋友
此案,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