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纪委监委5月28日消息: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刘明,1956年3月生,云南石屏人,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委书记,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工委书记,云南省临沧市委副书记、市长,云南省大理州委书记等职。2012年2月起任云南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2016年卸任。
刘明曾因在孙小果案中违纪违法被处分。
据人民日报2019年12月14日报道,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对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1996年,刘明在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区委书记期间,为李桥忠转业安置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2006年,刘明在担任临沧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受李桥忠(孙小果继父)请托,请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为孙小果再审改判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其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受处分5年后,已卸任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8年的刘明主动投案,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极目新闻综合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人民日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