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件:午休看管晚自习不得纳入课后服务并收费,评论区吵翻

教育有未来课程 2024-03-15 18:05:12
教育部文件:午休看管晚自习不得纳入课后服务并收费,评论区炸了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特别是其中严禁随意扩大课后服务的范围,专门强调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此文件一出台,网友们就炸了锅了!

一方面很多的老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老师们认为如果不发钱,这部分工作时间到底算谁的?

其实我们都知道晚自习、午休的时候其实不算做老师的工作时间,因为老师也是应该能够按时上下班的,但是由于教育的特殊性,很多的初高中都有晚自习,这时候就属于老师的额外工作时间,那么这时候就应该给老师发放一定的补贴,这应该是属于加班的费用。

毕竟如果没有延时服务,没有晚自习等任务存在,老师们也是可以做到按时下班的!但是现在却要留下来。

当然现在不管是延时服务还是晚自习,还是其他的费用,很多时候都是通过收取家长的钱来开展相关的服务等,虽然减轻了学校的负担,但是这的确也增加了部分家长的负担,那么这样的结局是如何解决呢?

所以也有网友提出,如果这些钱不收不发,那么学校的早晚自习,延时服务等应该也都停止

让老师能够和孩子一同放学,这样才能符合基本的工作精神!

当然也有部分网友提出这本身就是老师的工作,老师工作时间就应该包括这部分的内容,同时他们还有寒暑假,那现在这部分额外工作的时间和任务要求额外发工资,那么在寒暑假期间不上班是否应该不发工资了呢?

那么其实我们仔细阅读该文件,是想进一步的规范课后延时服务的内容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其实关于课后延时服务,我们可以客观地认识到,的确是减轻了部分家长的负担,原本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可能放学较早,这样家长没办法来接送孩子,这时候通过开展延时服务,家长在5:00下班之后,还可以到达学校来接孩子,正好一起回家,的确是减轻了部分家长的接送难题。

那么这样也使得我们的学校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项目越来越多,原本他可能承担的教书育人。现在还开展了课后延时服务,而这些工作的的确确是属于老师的额外工作,那么部分学校采取的是向外招标来采用的是社会力量,但是大部分的学校依旧是以学校的老师为主体,这样就难以区分到底是否属于额外的工作。

所以其实我们也需要对教师工作的边界时间做出一定程度的界定,这样更好区分很多的工作到底是属于老师范畴,内部的还是额外的付出需要给予一定的补贴。

当然我们最期待的还是满足大家的需求,然后教育主管部门能够给予教师们一定的补贴,这样既减轻了家长的负担,也给老师们一定的回报

大家如何看待此次的文件呢?欢迎在评论区当中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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