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房屋需腾退但孩子升学考试在即,且看法院如何办

极目新闻 2024-06-19 17:39:10

极目新闻记者邱睦

通讯员黄犇

“真没想到,这么热的天还麻烦你们跑一趟!”近日,武汉市民刘女士(化姓)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余燕法官带着书记员登门拜访时,惊讶地说道。

就在前不久,刘女士作为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向武汉经开区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对执行干警的善意文明执行表示感谢。

2017年9月,刘女士向某银行申请贷款126万元,购买了位于武汉经开区的一套住房。2019年年底,由于客观原因,刘女士生意上的资金流出现断裂。

“那个时候,我们一家三口生活相当困难。”刘女士称,早在2013年她就与前夫离了婚,独自一人带着1岁多的女儿和患病的母亲生活。2020年2月之后,刘女士再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11月,武汉经开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刘女士向原告某银行返还本金、利息、罚息共计12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刘女士仍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不得已,法院依法将其贷款所购房屋进行司法拍卖。拍卖完成后,刘女士应于4月15日前主动腾退完毕,逾期可能导致强制腾退。

“案件在执行阶段初期,被执行人并不配合。”余燕法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在执行干警前期上门评估时,被执行人刘女士曾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现出强烈的抗拒,并表示坚决不会搬离案涉房屋。执行团队见状,便主动上门了解被执行人刘女士拒不配合的原因。

到了刘女士家中,法院干警耐心细致做好释法明理,刘女士原本抗拒的态度也逐渐缓和,向法官吐露了心声:“我孩子即将参加6月份的升学考试,如果现在搬离,会对其生活和学习带来很大影响。”原来这就是刘女士的心结所在。

“对于刘女士腾退之后的困难,我们专门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法。”余燕法官说。

基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执行干警一方面多次联系买受人做工作,商议宽限腾退时间;另一方面,考虑到刘女士孩子即将参加升学考试,且被拍卖房产系其唯一住房,法院向刘女士一家提前发放了依法保留的一部分租金,让其能提前去租住其他房屋,将腾退工作对孩子升学考试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至此,该案涉房屋已顺利腾退完毕,并交付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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