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给地市官方写信,提到我市每年都有无数学子携笔从戎,参军入伍,建议我市能否学习其他地市每年招录事业单位时,能否设置退役军人定向岗位,这样既可以推动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也可以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
当地人社局回复网友咨询:
我市事业单位在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可按规定拿出一定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进行招聘,同时,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可按政策享受政策加分。
据统计,近年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各县区)均拿出一定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进行招聘,并严格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今年,将拓宽退役军人到中小学就业渠道,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校任教。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相关规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1、浙江
多渠道畅通任教发展路径
今年8月,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加大教师招聘支持力度,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放宽年龄限制条件。
支持多元化进校园,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获得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鼓励退役军人在学校军训任务中担任军训教官。
2、山东济宁
加大退役军人就业进校园力度
7月24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新政策 新措施”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到,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管理、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开发设立退役士兵校园类专项公益性岗位,鼓励为学校提供安保、物业、餐饮等服务的相关企业聘用更多的退役军人,同时鼓励并支持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根据发展需要,定向招聘优秀退役军人担任专兼职教师、辅导员、军训教官等。
3、四川巴中
放宽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条件
近期,巴中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试行)》。鼓励退役军人报考师范类院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单招、免试、优先录取。在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退役军人专岗招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还有贵州、江苏、北京、山西、青海、贵州、福建、云南、内蒙古...等地都制定出台了《意见》,推动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
注:上述信息来源各地政府官网,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