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削桐作琴
编辑|削桐作琴
俗话说:笑死人不偿命。
2018年2月6日,贵州遵义警察局接到报案,对方声称自己的家人被害死了。
到了现场之后,所有警察都懵了:被害人是自己笑死的。
导致这场悲剧的是邻居周先生的一个笑话。
尽管离奇,但是周先生还是被警察带走了。
一个玩笑
2018年2月6日,周先生按照往常的时间外出采购当日的生活用品。
在路过小区门口的便利店时,正好遇见了同一小区的好友苟先生。
两人虽然不是老乡,但是之前在小区的闲聊中,慢慢也成了好友。
周先生和苟先生都是比较活泼,爱开玩笑的人。
他们时常在见面的时候,互相开玩笑,或者分享生活中的搞笑事件。
尤其是周先生本人仿佛是一个天生的喜剧演员,夸张的表情、滑稽的动作,常常引得苟先生哈哈大笑。
而对于苟先生而言,周先生讲的故事经常能让他忘记烦恼。
所以对于两人的相遇,苟先生是格外期待的。
另一边的周先生对于这么捧场的苟先生也是十分喜爱,经常会将生活中的趣事收集起来,讲给苟先生听。
2月6日这一天,两人又再一次见面了。
一见面,两个人就互相开起了玩笑,之后苟先生先分享了自己的一些趣事,周先生非常给面子地捧腹大笑。
等到苟先生讲完之后,就轮到周先生了。
周先生用自己精彩的描述和灵活的四肢,逗得苟先生笑声不断。
当时在便利店周围的人,听到这样的笑声,也被感染了,哈哈大笑起来。
准备离开之前,周先生想到了自己之前看到的一则笑话,于是便忍不住分享出来。
在场的所有人都哈哈大笑。
苟先生更是捧着肚子,一边笑一边喊着:“笑死我了,笑死我了。”
整个场面看上去非常热闹。
笑死人了
苟先生越笑声音越大,之后更是奇怪,直接蹲在地上,还没等周先生伸手去拉,苟先生就直接摔倒在地上。
周先生感到很奇怪,但是看着苟先生的脸色看上去非常奇怪,赶紧拿着东西跑了。
正在算账的便利店老板看到苟先生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赶紧走上前询问是否需要帮助。
没想到的是,苟先生竟然没有回答,便利店老板赶紧查看苟先生的情况,却发现他的呼吸已经停止。
之后120到场后,判断苟先生已经去世。
得知苟先生去世的消息,苟先生的家属痛哭不已。
等到了解完苟先生去世之前的情况,苟先生的家属找上了讲笑话的周先生。
这时,周先生也呆住了,自己只是讲个笑话,竟然出人命了。
面对苟先生家属的不依不饶,周先生也是十分生气,讲笑话而已,难道还犯法。
两家人闹得不可开交。
最后,苟先生的家人拨打了报警电话。
笑死人不偿命
等到警察来到现场之后,在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后,又调取了便利店的监控。
确定了苟先生确实是在听完笑话之后,笑着笑着去世的。
但是这并不能判定周先生的罪名。
为了能够尽快确定苟先生去世的原因,最好的办法是进行尸检。
苟先生的家人对于尸检也是十分地支持。
几天之后,经过法医的检测,得出结论:苟先生患有冠心病,死亡的原因是冠心病导致的呼吸衰竭。
周先生本以为接下来就没有自己的事情了,没想到的是,虽然是因为疾病,但是苟先生这次死亡的起因确实是在周先生的笑话上。
原来当时周先生的每一个笑话都导致了苟先生情绪的大波动。
一次次的刺激之下,苟先生的冠心病发作了,之后导致了呼吸衰竭去世。
就这样,周先生的一个笑话导致了一条人命的丧失。
周先生也背上了涉嫌过失杀人罪。
过失杀人在法律上就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没有预见导致他人出现了死亡。
周先生在讲笑话的时候并不知道苟先生的病情,并且也没有想过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在遵义市的检察院的判定下,周先生并没有刑事责任,但是却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之后,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之下,最终双方和解,周先生赔偿了6万元给苟先生的家属。
尽管周先生并没有犯罪行为,但是看到苟先生倒下后并没有及时救援,反而逃跑,这样的行为也是要谴责的。
除了笑死人案件之外,气死人的案件也发生过。
气死人要担责?
2022年春节的时候,重庆老汉老六骑着摩托车到客运站接自己的老伴回家。
之后,刘老汉将自己的摩托车停在了一个摩托车前面。
作为摩的司机的小龚以为刘老汉是过来抢生意的,赶紧下车去理论。
就这样一来二去,小龚和刘老汉的周围围绕了许多看热闹的人。
随着刘老汉的老伴出来后,两位老人一块和小龚争吵。
年轻的小龚最终败下阵头,灰溜溜地离开了。
而刘老汉夫妻俩开心地准备回家,哪想到的是车还没启动,刘老汉就晕倒在地,不省人事。
120到场后,将刘老汉带到医院进行了抢救。
不过最终结果还是不如人意,刘老汉去世了。
医生给出的结果是刘老汉是因为心脏骤停。
无法接受亲人离开的刘老汉家人将摩的司机小龚告上法庭。
经过法院的调查,小龚对刘老汉的死亡确实没有刑事责任,也没有赔偿责任。
而在2024年的新疆,因为给地浇水,农户斯某和白某发生了争执,双方还进行了一番撕扯。
之后斯某突然倒地不起,在120到来后被判定去世。
斯某得家人认为是白某导致了这场悲剧。
于是双方在法院进行了一场辩驳。
经过法院调查,认定斯某去世是因为自身的疾病,但是这和与白某的矛盾有直接因果关系。
最终,判处白某赔偿斯某家属14万元。
从这一些列的案件中,我们不难看出生活中在与他人交往时一定要注意度,避免因为简单的问题,造成悲剧的结果。
结语
在我国的《刑法》中第233条有明确规定,如果因为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应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情节严重,即使是无意之中导致的恶果,也是有可能要背负刑事责任的。
我们一定要从上面的案子中应该吸取经验,在生活中,做事情应该要考虑后果,不可以莽撞行事。
毕竟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的结果是什么样的。
在人际交往中,一定要避免情绪过度,平和的情绪更有利于双方的情谊。
过度的情绪有可能就会导致不太明朗的结局。
谨慎行事,于人于己皆有利。
信息来源:
1.长江日报:《吵架被“气死”,对方担责吗?》2023-05-25
2.环球网: 《吵架”气死人”可能要担责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2022-05-26
3.鄂伦春检察: 《普法|开玩笑把邻居笑死了,男子赔偿6万元!》2023-06-24
4.晋州普法: 《笑死人不偿命,但需赔钱!气死人呢?法院:不赔》2021-11-23
5.齐鲁网: 《男子开玩笑把邻居“笑”死 被判赔偿6万元》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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