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海珠区林盛便利店因在广东省广州市小洲村瀛南大街6号首层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垃圾量为0.2立方米,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罚款人民币100圆整。
根据公告内容,经调查,广州市海珠区林盛便利店于2024年05月2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小洲村瀛南大街6号首层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垃圾量为0.2立方米。
广州市海珠区林盛便利店违反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100圆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林盛便利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101MA5D373B2F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440105603523023法定代表人宋献林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综华处字〔2024〕082102号违法行为类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违法事实经调查,广州市海珠区林盛便利店于2024年05月2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小洲村瀛南大街6号首层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垃圾量为0.2立方米。处罚依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佰圆整罚款金额(万元)0.01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8-13处罚机关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