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见习记者林梦晴
近日,#吃达美乐被烫成二度烧伤#话题冲上微博热搜。8月14日下午,达美乐相关负责人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当事人描述的部分情况与事实不符,目前索赔流程正在进行。
达美乐回应:部分情况与事实不符
7月25日,有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帖称,24日,自己在杭州一家达美乐门店用餐,“8点半左右服务员拿着刚出炉的铁板饭打包盒经过,将滚烫的咖喱汤汁洒在我右侧手臂……手臂上好几处被烫红起泡”。当事女子表示,当晚急诊定为一度烧伤,26日门诊定为二度烧伤。
事发后,该女子向达美乐提出两种赔偿方案,一是申请5000元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餐饮费和交通费等;二是实报实销,待所有治疗完成后一并报销。但她后续表示,达美乐故意拖延,不肯处理赔偿问题。
7月30日,达美乐官方账号在帖子评论区致歉,并表示,“经核查,我们的店员在事发后立即与您一起处理了此事。当时店员送咖喱牛腩焗饭被意外撞到,导致焗饭打翻在地,酱汁不小心溅到了您的手臂上,店员立即向您道歉,为您冰敷处理,陪同您就医,并支付了医药费,还为您退还了餐费。当时医生诊断为您‘右上肢基底稍偏红,未见明显水泡,一度烧伤’(最轻级)。但您提出了5000元赔偿金,在尚无相应依据情况下,确实无法满足。至今我们仍有相关人员与您继续沟通及处理。”
8月14日下午,达美乐相关负责人就此事回应封面新闻记者,当事人描述的部分情况与事实不符,如达美乐门店没有铁板饭,并未拒绝赔偿等等。目前第三方保险公司已积极响应赔偿诉求,仍在等待当事人提供相应材料作为索赔依据。
记者尝试联系当事消费者,但其社交媒体评论、私信等功能均关闭,暂未能联系上。
律师解读:赔偿涉及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介绍,这起烫伤事件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赔偿费用主要涉及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
他表示,按照浙江省最新印发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指引》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收入情况和耽误的工作天数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受害人须提供其收入证明或证明其收入减少的具体数据以支撑误工费请求。非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结合护理依赖程度计算。就医产生的交通费按照30元/天计算。而对于非因治疗直接产生的住宿和餐饮费用通常不予支持,但强调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有所例外。此外,所有申请赔偿的费用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