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交通事故,引起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注意,并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该县拖拉机和农机车辆进行灯光装置检查。
今年初春一个夜晚,一辆货车在道路上疾驰,忽然一辆拖拉机出现在前方,虽然货车司机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但因距离过近仍撞向拖拉机,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超速20%且未尽到注意义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拖拉机无灯光装置,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一次交通事故,让平罗县检察院检察官张聪意识到一个问题:平罗县国道、乡道上,很多拖拉机或农用机械因年久失修,存在无尾灯情况,黑夜行驶易发生危险。例如这起交通事故中,如果车辆后方粘贴反光条,也许就能避免一场事故。
张聪经梳理发现,2022年以来,平罗县共发生类似交通事故行政案件16件,其中5起交通肇事案共同点是,案发时间均为夜间,均为农用拖拉机因灯光装置不全被追尾或碰撞。
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平罗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与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建议对全县拖拉机及农机车辆进行灯光装置的检查,尤其针对无牌照未经检验的农机车辆,排除拖拉机及农机车辆照明灯光隐患,在拖拉机及农机车辆牵引的挂车上张贴反光条。收到检察建议后,平罗县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共检验各类农机3600余台,免费粘贴反光条1800余米,并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共整改安全隐患21起,组织各类安全培训班15期。(宁夏日报记者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