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处理这个案子的法官是有职业道德的,有正义心、有维护法律尊严的公正法官,他应该会这样做: 1、自己或派人去医院打印出住院治疗清单,真正落实住院治疗费用。 2、判决前,一定会咨询专业医生,问清伤者出院后,还要不要继续吃药治疗,以及何时能完全恢复正常劳动能力。 3、咨询专业医生,伤口会不会落下毁容的后遗症。 上面这些情况落实清楚后,除了要责任方赔偿伤者的住院治疗費(包括护工費)外,一定还会考虑并要求下面几项赔偿: 1、自被撞伤之日起至完全恢复劳动能力期间的误工费。 2、出院时及出院后的治疗药物费用(医保报销,出院时医院开的药物都有报销的)。 3、营养费。4、若有毁容(留下伤疤),应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你愿意身上被人划一刀,只赔偿医药费吗?) 。5、损坏的其它财物赔偿。
凡住过院的人都知道,刚入院的前几天,医疗费一般都比后期的多。因为刚入院时,要进行各种检查、以及有手术费等,仅药费这一项,也是前面比后面的要多。因此29天医疗费1万8千元,前面15天法官裁为9000元,仅从15天大于14天,幼儿园生都知道是错误的。 这类法官,连基本常识都没有,还自作聪明,死了不冤,留在其位,只会害更多的人,为害社会。就象那个"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的法官,把法律当玩意。 因为住院费半月对半开,就是彻头彻尾的错误。
为什么老头不找撞他的司机,不找判他的交警,不找跟他协商的保险员,专找判他的女法官!!因为撞他的司机承认他自己错了,交警也站在老头这边,保险员也说想要高的钱就提醒老头去起诉,结果女法官最可恨!!她说老头只值 9000 块
她错就错在不体谅底层人民的辛苦
不用想啊…保险公司和法院战略合作……你懂的!
江湖言,做事留一线,日后可相见
那9000多元钱最后到底进了哪个银行账户啊?!?!
真是老头是县长,或者是王法官的法院的院长,王法官会怎么判?只给9000吗?
网上有人说死者王法官″她时刻注意回避原则”,这个作者说得非常对,她不是坚持原则,依法执法,而是时刻注意回避原则。从她对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证明的处理,就足以说明她审案是回避原则,不按法律处理的。医疗费的赔偿,法律是如下这样说的,但她就是有法不依,随意而为。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看人下尺子,遇到狠人了
人都被杀死了没什么冤不冤的,这就是因果报应。
这个王法官看到老汉拿刀过来,干什么不打110电话报警?[笑着哭]
本来就该死!
大千世界,万事万物!一切都是前有因,后才有果的!公道自在人心!
住院费,电动车钱,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补偿费,精神损失费,天地良心9000多够吗
她没有错,工作累了,她要永远休息
那儿冤了?宜川检查院说:弱者是被弱者浅踏的。你要么变强,要么被浅踏。[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王佳佳法官还不够强,所以被杀而已。[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老汉有9000的遗产可赔了
县长她不敢惹,恰恰会按上限判。
她没想到,把一个退役武警逼成了杀人犯。
县长也赔九千吗?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从法律可知,医疗费包括了住院医疗费和出院后,一直到一审辩论终结前的医疗费用。因此,即使后面14天没有住院,其医疗费仍然是赔偿范围内。
没有无缘的恨,上天注定
看多了,想到"冤有头,债有主″
可怜的 是你这个鬼东西 9千元 对于农村来说 别人3到4年的口粮了 也不是小数目 还在这里 妖言惑众 鬼东西
“穷”是原罪
大赚特赚
还是有价值的!不要忘乎所以!—— 仅对事不对人
她判了那么多案子,她的人命案只能交给阎王爷了
法官捞油水的下场[祈祷]
不接地气,经验不足惹的祸。
到底垫付多少,有说1.3还有1.6的,如果是这俩其中一个,对方全责飞来横祸,法官判赔9000放谁身上谁都受不了,有钱有家庭或许会继续上告。就这孤寡老头借钱看病,最现实没钱告不起,还憋屈,你不死谁死,还是保险,肇事车主,
这个发光是有问题的!官方没有经过详细调查,就定性了。你没有详细公告出来。以为老百姓都是傻瓜!他判案的公正性前因后果。跟保险公司的关系。自己对于弱者,但冷漠。缺乏人性。有太多的不清不楚的东西!
不,她比你清醒的知道为什么。
如果她知道会挨千刀,就不会判九千,起码也是17999。
这文章编写的狗屁不通。
全员不要评论,退出举报。
穷寇莫追
发如韭割复生,头如鸡,割复鸣
高高在上无同情心,死板到底无灵活脑。
食米食得多
为什么不公布原告提交的理赔项目单据?谁对谁错不就一目了然。
说实话法官判案没问题!!因为她们都是照本宣科.只有法度.没有温度!!不然怎么会一年能审400多案件??民生民情都不是她们关注的!她们只关心数量.管他什么质量!!!!
死的可惜,死的不怨
住豪宅开豪车 但是都不在名下 不亏是学法律的 真高
活溪泥碰到刀片子上了
平均每天两个案子,肯定忙不过来。现在可以永远休息了,如果有下辈子的话,估计她不会再当法官了。
关心弱势群体,乃社会之美德!同情,关注,扶助对生活无所指望的光棍老汉,应有警觉畏惧之心,并对一贫如洗之人以补偿倾斜,乃明智之举!
为啥都是说法官和老人的!就没有提保险公司的!
她错得离谱了!
凡是为这个死者妄法官辩护的人,都是非蠢即坏之人。 18000×15/29=9000 ?
老汉又做错了什么?他愿意被撞?他全责?他愿意住院?他愿意打官司?
保险公司都愿意出12000了,她判9000,你猜那3000去哪了?
匹夫之怒
若是有头有脑的,她绝对会判一万八,也许还会再多一些!
王法官的公平公正的判决9000元是什么的公正法,入院时救护车费,检查费,住院押金都要用一仟多元了。
人要信命,不然怎么会有生死簿。要相信命该如此
这个是判断案件不公平造成的后果。不切实际的判决,谁也不服。平民百姓但也无能为力。点然最后后一根稻草,谁都会以命相博杀!
回扣八4六
为什么要等到死前才想原因,活着的时候早干嘛去了。活着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
记得电影冰山上的来客有句台词:姑娘你太年轻了,太年轻了!
她错在逼人家和她拼命
法官屁股不能座歪
能饶人时且饶人
每年几百个案子的美好生活?
她做错了什么?她做错了大事,要不然就不会发生大事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已经过去了,为什么湫着不放呢
骂了法官3个小时打款10000,被撞伤了赔9000
该死之人留不住,种因得因,一切皆有定数
知道是个光棍,就该小心点。
宠坏的女人
一点都不冤,对她王佳佳来说是最好的结局。
不管为了什么,人死灯灭,一直把这个法官拿出来鞭尸真的好么?
给所有人启示,不要轻视光棍老汉,对其过火了必要时可不管你是什么势力……
哈哈
这样的人不该死吗?
难道它死那要挑日子吗?
哈哈!这篇文章有很大的含义
你对你的案件不公平,也许当事人认为的不公平就会针对你,因果轮回。
这种女人多留一天,弱者就多招央一天
依照这个死者王法官的妄法判案,若遇到那些撞伤后,只逢了10多度线的轻伤者,逢线后就回家养伤的人,肇事责任人(保险公司)都不用赔一分钱了,因为伤者没有住院,无住院治疗费。
女人心狠少爱心,
正好阎罗殿也缺个好点的~
对,一针见血,五十岁的光棍,如果他有儿有女,儿孙满堂,
超度不了保险全体人员,选择了超度法官一个
这篇文章说的太好了!!!
死的幸福啊,没有后面的享乐了,
如果把这事当做有普遍性的问题看,就该捋顺一下司法的不足。如果把这事当成个别特定对象的偶发事件,那就是王法官的命不好,权当遇车祸一样,该有此劫。
死的不怨
钱啊,你这杀人不眨眼的刀
人在江湖
哪个庙里没有冤死的鬼!
既然没想明白,那就下去想吧
不管怎么样都实实在在发生,只有不发生这样的事才是王道
归根结底一句话,饱汉不知饿汉的饥。
这些该死的水军
战略伙伴!一比二,老头当然不会赢[滑稽笑]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存在就有道理。
有头有脸判的又不一样了
简介:每日定时更新,喜欢的记得关注!
若处理这个案子的法官是有职业道德的,有正义心、有维护法律尊严的公正法官,他应该会这样做: 1、自己或派人去医院打印出住院治疗清单,真正落实住院治疗费用。 2、判决前,一定会咨询专业医生,问清伤者出院后,还要不要继续吃药治疗,以及何时能完全恢复正常劳动能力。 3、咨询专业医生,伤口会不会落下毁容的后遗症。 上面这些情况落实清楚后,除了要责任方赔偿伤者的住院治疗費(包括护工費)外,一定还会考虑并要求下面几项赔偿: 1、自被撞伤之日起至完全恢复劳动能力期间的误工费。 2、出院时及出院后的治疗药物费用(医保报销,出院时医院开的药物都有报销的)。 3、营养费。4、若有毁容(留下伤疤),应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你愿意身上被人划一刀,只赔偿医药费吗?) 。5、损坏的其它财物赔偿。
凡住过院的人都知道,刚入院的前几天,医疗费一般都比后期的多。因为刚入院时,要进行各种检查、以及有手术费等,仅药费这一项,也是前面比后面的要多。因此29天医疗费1万8千元,前面15天法官裁为9000元,仅从15天大于14天,幼儿园生都知道是错误的。 这类法官,连基本常识都没有,还自作聪明,死了不冤,留在其位,只会害更多的人,为害社会。就象那个"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的法官,把法律当玩意。 因为住院费半月对半开,就是彻头彻尾的错误。
为什么老头不找撞他的司机,不找判他的交警,不找跟他协商的保险员,专找判他的女法官!!因为撞他的司机承认他自己错了,交警也站在老头这边,保险员也说想要高的钱就提醒老头去起诉,结果女法官最可恨!!她说老头只值 9000 块
她错就错在不体谅底层人民的辛苦
不用想啊…保险公司和法院战略合作……你懂的!
江湖言,做事留一线,日后可相见
那9000多元钱最后到底进了哪个银行账户啊?!?!
真是老头是县长,或者是王法官的法院的院长,王法官会怎么判?只给9000吗?
网上有人说死者王法官″她时刻注意回避原则”,这个作者说得非常对,她不是坚持原则,依法执法,而是时刻注意回避原则。从她对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证明的处理,就足以说明她审案是回避原则,不按法律处理的。医疗费的赔偿,法律是如下这样说的,但她就是有法不依,随意而为。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看人下尺子,遇到狠人了
人都被杀死了没什么冤不冤的,这就是因果报应。
这个王法官看到老汉拿刀过来,干什么不打110电话报警?[笑着哭]
本来就该死!
大千世界,万事万物!一切都是前有因,后才有果的!公道自在人心!
住院费,电动车钱,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补偿费,精神损失费,天地良心9000多够吗
她没有错,工作累了,她要永远休息
那儿冤了?宜川检查院说:弱者是被弱者浅踏的。你要么变强,要么被浅踏。[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王佳佳法官还不够强,所以被杀而已。[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老汉有9000的遗产可赔了
县长她不敢惹,恰恰会按上限判。
她没想到,把一个退役武警逼成了杀人犯。
县长也赔九千吗?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从法律可知,医疗费包括了住院医疗费和出院后,一直到一审辩论终结前的医疗费用。因此,即使后面14天没有住院,其医疗费仍然是赔偿范围内。
没有无缘的恨,上天注定
看多了,想到"冤有头,债有主″
可怜的 是你这个鬼东西 9千元 对于农村来说 别人3到4年的口粮了 也不是小数目 还在这里 妖言惑众 鬼东西
“穷”是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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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价值的!不要忘乎所以!—— 仅对事不对人
她判了那么多案子,她的人命案只能交给阎王爷了
法官捞油水的下场[祈祷]
不接地气,经验不足惹的祸。
到底垫付多少,有说1.3还有1.6的,如果是这俩其中一个,对方全责飞来横祸,法官判赔9000放谁身上谁都受不了,有钱有家庭或许会继续上告。就这孤寡老头借钱看病,最现实没钱告不起,还憋屈,你不死谁死,还是保险,肇事车主,
这个发光是有问题的!官方没有经过详细调查,就定性了。你没有详细公告出来。以为老百姓都是傻瓜!他判案的公正性前因后果。跟保险公司的关系。自己对于弱者,但冷漠。缺乏人性。有太多的不清不楚的东西!
不,她比你清醒的知道为什么。
如果她知道会挨千刀,就不会判九千,起码也是17999。
这文章编写的狗屁不通。
全员不要评论,退出举报。
穷寇莫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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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可惜,死的不怨
住豪宅开豪车 但是都不在名下 不亏是学法律的 真高
活溪泥碰到刀片子上了
平均每天两个案子,肯定忙不过来。现在可以永远休息了,如果有下辈子的话,估计她不会再当法官了。
关心弱势群体,乃社会之美德!同情,关注,扶助对生活无所指望的光棍老汉,应有警觉畏惧之心,并对一贫如洗之人以补偿倾斜,乃明智之举!
为啥都是说法官和老人的!就没有提保险公司的!
她错得离谱了!
凡是为这个死者妄法官辩护的人,都是非蠢即坏之人。 18000×15/29=9000 ?
老汉又做错了什么?他愿意被撞?他全责?他愿意住院?他愿意打官司?
保险公司都愿意出12000了,她判9000,你猜那3000去哪了?
匹夫之怒
若是有头有脑的,她绝对会判一万八,也许还会再多一些!
王法官的公平公正的判决9000元是什么的公正法,入院时救护车费,检查费,住院押金都要用一仟多元了。
人要信命,不然怎么会有生死簿。要相信命该如此
这个是判断案件不公平造成的后果。不切实际的判决,谁也不服。平民百姓但也无能为力。点然最后后一根稻草,谁都会以命相博杀!
回扣八4六
为什么要等到死前才想原因,活着的时候早干嘛去了。活着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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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错在逼人家和她拼命
法官屁股不能座歪
能饶人时且饶人
每年几百个案子的美好生活?
她做错了什么?她做错了大事,要不然就不会发生大事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已经过去了,为什么湫着不放呢
骂了法官3个小时打款10000,被撞伤了赔9000
该死之人留不住,种因得因,一切皆有定数
知道是个光棍,就该小心点。
宠坏的女人
一点都不冤,对她王佳佳来说是最好的结局。
不管为了什么,人死灯灭,一直把这个法官拿出来鞭尸真的好么?
给所有人启示,不要轻视光棍老汉,对其过火了必要时可不管你是什么势力……
哈哈
这样的人不该死吗?
难道它死那要挑日子吗?
哈哈!这篇文章有很大的含义
你对你的案件不公平,也许当事人认为的不公平就会针对你,因果轮回。
这种女人多留一天,弱者就多招央一天
依照这个死者王法官的妄法判案,若遇到那些撞伤后,只逢了10多度线的轻伤者,逢线后就回家养伤的人,肇事责任人(保险公司)都不用赔一分钱了,因为伤者没有住院,无住院治疗费。
女人心狠少爱心,
正好阎罗殿也缺个好点的~
对,一针见血,五十岁的光棍,如果他有儿有女,儿孙满堂,
超度不了保险全体人员,选择了超度法官一个
这篇文章说的太好了!!!
死的幸福啊,没有后面的享乐了,
如果把这事当做有普遍性的问题看,就该捋顺一下司法的不足。如果把这事当成个别特定对象的偶发事件,那就是王法官的命不好,权当遇车祸一样,该有此劫。
死的不怨
钱啊,你这杀人不眨眼的刀
人在江湖
哪个庙里没有冤死的鬼!
既然没想明白,那就下去想吧
不管怎么样都实实在在发生,只有不发生这样的事才是王道
归根结底一句话,饱汉不知饿汉的饥。
这些该死的水军
战略伙伴!一比二,老头当然不会赢[滑稽笑]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存在就有道理。
有头有脸判的又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