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在制司法拘留法律文书间隙,“老赖”马上筹到了钱

扬子晚报 2024-08-26 18:01:57

在“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中,南京建邺法院始终坚持重拳出击,用足各类强制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抗拒、规避执行的行为,加快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

王某与顾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顾某应支付租金5万元。因顾某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顾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上门实地走访调查后,亦未发现顾某的下落。

8月20日下午5时许,转机出现。王某联系执行干警,称“找到顾某的工作单位了!”事不宜迟,执行干警立即出发,于20分钟后抵达南京某公司。经核实,顾某确为该公司员工,且正在上班。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顾某在慌乱中不断重复“我真的没钱。”干警见状果断回应:“既然没钱,那就走一趟吧,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

顾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再次询问其是否能够一次性履行义务,顾某仍坚称无力偿还。鉴于顾某存在拒不申报财产等违法行为,建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就在执行干警制发法律文书的间隙,顾某颤巍巍地问道“我能打一个电话吗?”

5分钟后,顾某的朋友便将5万元转至法院账户。此时,法律文书尚未制发完毕。看到这筹钱速度,执行干警也感到惊讶,不禁戏谑:“你不是说没钱吗?”

法官提醒:执行非同儿戏,任何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切莫将民事责任“赖”成了刑事责任,否则,一切聪明算计终归于空,悔之晚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任国勇通讯员邺小法

校对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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