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额”却有着“大说法”,餐具费未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不该收!

扬眼 2024-08-28 20:18:41

扬子晚报网8月28日讯(通讯员 陈红生 记者 万凌云)事先不告知,事后须买单,餐具收费乱象在餐饮业屡禁不绝。近日,镇江“智慧315”平台就接到多位消费者的投诉。

28日,镇江消协介绍,7月5日,徐女士在镇江万达广场附近一餐饮店就餐,该店没有告知就收取了消毒餐具费,故此她要求退还。

梅女士投诉称,在丹徒新城一家餐厅就餐,手机扫码点餐页面选定就餐人数后,就会默认收取2元/人的餐具费,且不可去除。

周先生投诉反映,在丹阳华南路上的一家土菜馆吃饭结账时,商家告知需要收取消毒餐具费2元。但商家事先既没有告知消毒餐具需要收费,也没有告知有免费餐具可以提供。

镇江市消协认为,由于这笔费用金额小,通常情况消费者不会太在意,但“小金额”却有着“大说法”,乱收餐具费关乎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的保障。《江苏省消保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因此,如果餐饮企业没有提前告知并征得消费者的同意,结账时悄么声地收了,就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就此,镇江市消协建议,要想彻底根治餐饮业这一“顽疾”,一是行业组织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餐饮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二是餐饮经营者要确保免费提供卫生餐具,透明合理地收费,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征得消费者同意;三是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加大监督力度,主动及时向违规收费亮剑,督促商家整改落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校对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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