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09名罪错未成年人圆梦大学

极目新闻 2024-09-01 18:47:35

极目新闻记者黄忠

通讯员朱晓华

实习生张子晗

“检察官,我考上大学了。”“祝贺,太好啦!”这是小翔和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检察官近日的通话。

小翔原本是一名即将参加技能高考的优秀职高生,却误入迷途,卷入一起盗窃案件中。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并深入社会调查后,张湾区检察院对小翔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6个月的监督考察期。在接受3个月的专门教育矫治后,小翔回到原职高学校认真复习,最终顺利考入大学,并在新学期伊始第一时间向检察官报喜。

守护少年的你,重启人生之路。9月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来,湖北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做好“心尖上”的检察,贯彻“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既依法惩戒,又矫治转化,让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途。2024年,共有109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过帮教圆梦大学!

“感谢检察官姐姐,是你们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得以考上心仪的大学。”8月12日,黄石市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新岸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社工,对处于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的未成年帮教对象小柯进行例行家访时,收到了令人振奋的好消息。这一喜讯不仅让小柯全家沉浸在喜悦之中,也让来访的检察官和司法社工倍感欣慰。

承办检察官介绍,2023年1月30日,小柯的朋友因琐事和他人发生争执,为了帮朋友出头,小柯参与打架互殴,最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办案过程中,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多次走访小柯学校,并委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经调查发现,小柯系初犯、偶犯,案发时是未成年人,马上要参加高考,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已对被害人作出赔偿且取得谅解。综合社会调查结果,阳新县检察院认为小柯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及要求,决定对小柯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监督考验期为一年。

随后,检察官联合新岸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为小柯制定个性化的帮教计划,向小柯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协调家庭教育协会对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委托专业司法社工及心理咨询师对小柯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引导制定人生规划,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认真学习。今年6月,小柯不仅通过自身努力考上了理想大学,更是在假期做起了兼职,回报父母的付出。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儿子马上就去上大学了,而且学的是法学!”近日,小风的父亲激动地向黄冈市黄梅县检察院检察官报喜。

原来,2022年8月,未成年人小风因琐事纠纷发生矛盾后殴打他人,致他人轻微伤。小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至黄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综合考虑小风是在校生,属初犯、偶犯,案发后能自首并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后,2023年9月,该院依法对小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经过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曾经冷漠的叛逆少年懂事多了。

“检察官阿姨,以后一定好好学习!”今年3月,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检察机关对小风作出不起诉决定,小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前不久,小风如愿考上了大学。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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