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一听就让人十分生气,保险想必大家都接触过。今天就来说一个让人堵心的事情。
上海的张女士,为刚满月的女儿,购买了一份重疾险,保额有50万,一年的保费还不足5000块。其实谁能料到,仅仅三岁的孩子,竟因流感引发了心肌炎,经过抢救却无效离世。
按理说在这种情形下,保险公司理应按照保险合同赔付一大笔钱款,不过现实却让人稍感心寒。
保险公司一开始竟然说,孩子的病不符合“严重心肌炎”的标准拒绝赔偿。
理由是保险条款规定,只有持续180天以上的严重心肌炎才能算重疾,而张女士的女儿从发病到去世只有三小时,这根本达不到条款的要求。
听到这里,不少人都会疑惑:孩子都已经因为心肌炎去世,为什么还不算重疾呢?保险公司不就是在玩文字游戏吗?
张女士起初还不知道如何是好,直到媒体介入,律师帮忙,保险公司才同意赔偿,并表示以后类似的案件也会按照这个标准处理。
可这件事的根本问题并没有解决。
毕竟疾病的定义本来就很模糊,尤其是在保险合同中,有很多条款和实际情况不匹配。
你说一个活生生的人因心肌炎离世,怎么就不能算重疾呢?这个标准也太严苛了。
更让人感到无奈的是,不仅仅是张女士,像李女士那样的案件也时常发生。
李女士因为甲状腺癌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却以“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为由拒赔。
她在体检之时,曾经发现了甲状腺结节,不过医生并未表明这存在什么问题,可保险公司却以这般情况为缘由,将赔付予以拒绝。
这种情况就很不公平了,很多人都体检过,医生也没觉得是病,结果被保险公司抓住漏洞,拒绝理赔。
这些例子,让人不由得开始思索,保险公司到底是在开展生意呢,还是在躲避责任呢?
每次保险理赔的时候,都变成了凭借着“条款”来施展手段,很多人都在为这些繁杂的规定而感到纠结。
保险公司能够拿到钱,不过客户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并非每一个人,都能像张女士、李女士那样,拥有充足的资源去打官司、找媒体。
他们或许会因为“着实是太麻烦了”,或者“不想白白地耗费时间”,最终做出放弃的决定。
保险本来是要帮人们抵挡风险的,可现在却成了很多人陷入困境时的“空头支票”。
想想看如果最开始的保险条款能更贴合实际情况,或者能更快地完成更新,这类纠纷也许就会少些。
可是保险行业的监管以及道德方面的建设,好像一直都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导致这些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
这是个困境,既关乎法律,也关乎每个人的权益。
如果没有更合理的规范和更多的保护措施,普通人如何能在这种看似公平的游戏中得到应有的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