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9月2日消息,勤上股份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民申1.54万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十一条规定的应予再审情形,驳回了公司的再审申请。公告表示,本次诉讼进展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9月2日消息,勤上股份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民申1.54万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十一条规定的应予再审情形,驳回了公司的再审申请。公告表示,本次诉讼进展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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